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8·02”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以来挂牌督办及典型较大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38号),市安委办评估组于2025年1月20日至1月21日,组织对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8·02”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由市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估组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及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照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了细致核实;与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及企业进行了座谈问询;实地检查了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有限公司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集体审议并通过了督查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2023年8月2日约18时30分,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简称:神川公司)4033m中段开拓掘进作业面(16#勘探线)发生坑道顶板冒顶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7万元。该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于2023年8月3日依法成立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有限公司“8.02”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11月23日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复(香政复〔2023〕281号)。
三、事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无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31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2.丹XXX,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7.2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3.成X,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2.04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4.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分公司,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48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5.杨XX,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分公司项目经理。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4.8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6.赵X,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分公司 安全员。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1.68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8·02”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深入实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认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打非治违”。
(二)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分公司。一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现场业务管理能力;三是加强员工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鉴别能力;四是针对矿山断层较多,各类巷道和工程设施在穿过断层的工程量较大,施工单位对该地段的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可靠、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凿岩、爆破、出渣、支护等工艺施工上进一步完善。五是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检查顶板和边帮的松动岩石,最大空顶距不得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在岩体稳固性差岩层作业时加强支护。
(三)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是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现场业务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员工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鉴别能力。三是加强矿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研究及超前探测工作,建立矿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图,并实时更新,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四是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艺双确认制度,严格现场确认质量,增设现场确认复查制度。五是组织召开一次事故分析教育会,对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备案。
(四)香格里拉市应急局 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抓好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格咱乡人民政府 认真落实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辖区内的工矿商贸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了的问题隐患,及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安委办(市应急局)予以帮助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整改清零。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上还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理解上还有一定的偏差。二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强,安全监管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部分与事故同类企业存在安全管理能力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及措施执行不严不实,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风险辨识研判不精准,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工作建议。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是督促企业应加强对外包项目合同的审查,确认承包方资格,严禁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做好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和各层人员安全意识,应加强事前和事中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四是督促企业待施工方选定进场后,严格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并按先隐患整改,整改验收后再进行施工建设的顺序进行复工,不能蛮干、盲干。
六、事故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组认为,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重视香格里拉市格咱乡神川矿业有限公司红山铜矿“8·02”事故调查结案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达到了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