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3001000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职责2: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对全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服务。
职责3: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职责4:协调、指导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中心工作。
职责5:指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和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职责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7: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工作,市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公文交换、电子印章管理、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市发改局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项目规划、报批(与行业部门联合审批)以及对全市电子政务项目资金进行统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有关要求,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关于实施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我局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1.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对照全省政务服务目录清单,梳理进驻政务中心事项,确保“应进必进”。目前,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大厅设有43个窗口,入驻25个部门,大厅常驻窗口工作人员64人,进驻1165个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2023年各政务服务窗口受理业务154100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受理107475件,办结107475件,公共服务事项受理46625件,办结46625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结合主题教育,将“坐等审批”变为“上门服务”3153人次,组建志愿服务队帮办代办200余次。按季度召开政务大厅常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推进会议3次,评比出优质服务之星9名、红旗服务标兵9名、成绩突出窗口9个。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完善本地化实施要素并配置、发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统一办事标准和服务流程,不断夯实市、乡、村三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础。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388项,事项完善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99.52%,全程网办率98.73%。梳理公布了香格里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统计数为239项,包括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香格里拉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和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2项。)
3.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目督考核。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市25个涉及部门运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涉及市级监管事项总数1154项,实施清单完成率为98.54%。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目前法人实名数为13734人,实名认证数为66938人次,办理类办件量4055件。2023年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84119件,评价办件83583件,未评价536件,评价率为99%,好评率为100%。
4.及时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根据省、州、市统一安排部署, 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梳理形成《香格里拉市统一赋予乡镇部分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共52项,并提请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2、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服务、一窗通办、网上联办,及时有效办理业务,降低成本支出,提高各部门办事效率,真正实现‘群众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民解忧纾困的目标。
1.建立多部门联办机制,不动产中心、银行、住建局、税务、公积金5个关联单位共同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形成专门集成服务,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把住房公积金与不动产抵押和解押登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公证处办理远程授权委托公证及财产公证等业务联合办理,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体化闭环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企业开办一窗通”涵盖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及税务、社医保的参保、人员登记等6个单位业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不同的套餐。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推行后,申请人只需在一个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可少跑8个(次)窗口,少提交20份材料,大大减轻企业开办申请人负担有效提高企业。
3.工程审批一窗通。优化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相关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分阶段提供统一咨询、收件、受理、流转和出件等线上线下服务,实行了“一窗通办”。
4.设立了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完善发布“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16项,2023年办件65件。
5.完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目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5个“跨省通办”窗口、9个“省内通办”窗口、1个“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同时设立了“邮政窗口”,深入推进“政邮合作”,为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提供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寄递服务。
6.建立综合窗口,实现一次受理。科学设置功能分区,政务大厅构建起9个分领域专区+1个无差别综合受理区,提供集成化、专业化、便利化的综合政务服务。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受理、综合审批三类综合窗口,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3、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软件配置,营造透明招投标环境;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营造规范的制度环境;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营造廉洁权责落实环境。
1.坚持落实项目负责制、项目即办制、科学评标制,使重点项目招标得以顺利推进。2023年专家抽取方式进一步的合理合法化,提前12小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系统终端中由电脑抽取,进一步保证了专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日常的开评标环节中共抽取专家220余人,实际到位专家为156余人。
2.推进电子卖场建设,认真审核好供应商入驻及把控好商品的上架程序,2023年在政采云上累计审核商品共计3300件,商品协议42件,供应商入驻申请459家。
3.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电子化开评标方式的持续稳步开展。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过程全留痕”全生命周期网上办理。2023年下半年起,市交易中心代理的集中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同时要求代理机构对保证金进行减免以及普及使用保函,降低了供应商资金压力。本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站所共办53件交易项目,其中政府采购项目41件,预算金额为12549.6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550.97万元,结余资金998.72万元,节约率为7.96%;工程交易项目7件,投标拦标价2972.23万元,中标价2677.15万元,节约资金295.08万元,节约率为9.93%;土地交易项目4件,挂牌起始金额为7165.79万元,成交价为7165.79万元。产权交易项目1件,挂牌起始金额为38.61万元,成交价为40.01万元,增值资金1.4万元,增值率为3.6%。发布公告300余次,接待来访人员1000多人,电话咨询件500余件。
4、全面维护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按照省、州级下发相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安全工作。共完成60余次政务大厅网络维护及信息更新,保障网络安全且无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外网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8293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5095.6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3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4197.51元,增长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3908.59元,增长4.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88.92元,增长2.0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资标准调高且存在补发;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提高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养老保险及提高标准的养老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845811.6元。其中:基本支出7295595.6元,占总支出的92.99%;项目支出550216元,占总支出的7.0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9639.51元,增长4.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9908.59元,增长4.89%;项目支出减少269.08元,下降0.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资标准调高且存在补发;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提高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养老保险及提高标准的养老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9559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9061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977.06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2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政务大厅办公场地综合维护经费用于政务大厅及政务中心的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及水电费、网络费、维修维护费等的支付:办公费79152.19元,咨询费14629.21元,水费2094.4元,电费30576元,邮电费70000元,差旅费20844元,维修(护)费61504.2元,劳务费186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00元。 以上合计30万元,已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购置项目经费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金额为212000元。已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劳务费,金额为19800元。已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质量保证金专项经费,用于标准化设备的履约质量保证金,金额为11430元。
5.组织部下拨的2023年香格里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作经费,用于党支部相关工作,金额为2000元。
6.组织部下拨的2022年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党支部相关工作,金额为498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65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345338.59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资标准调高且存在补发;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提高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数核算标准提高,存在补缴的养老保险及提高标准的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2585.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的支出、项目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51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52053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1045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8.其他支出11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质量履约保证金支付。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977.06元,比上年增加16751.82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时的在职人数较2022年预算时的在职人数增加了2人,导致预算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983937.16元,其中,流动资产15390.35元,固定资产968546.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9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7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