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反馈的数据显示,香格里拉市2020年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2元,同比下降3.1%,增幅比全州高0.3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1929元,同比增长1.8%,增幅比全州低0.4个百分点。从总的来看,2020年一季度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大幅放缓,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影响。
从收入的四大构成来看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7882元;
2,经营净收入459元;
3,财产净收入(成本法)589元;
4,转移净收入172元。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
1,工资性收入359元;
2,经营净收入626元;
3,财产净收入(成本法)64元;
4,转移净收入880元。
从生活消费支出的八大类来看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16元。
1,食品烟酒1743元;
2,衣着928元;
3,居住1740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597元;
5,交通通信761元;
6,教育文化娱乐1176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15.4%;
7,医疗保健473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197元。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3元。
1,食品烟酒302元;
2,衣着19元;
3,居住1045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32元;
5,交通通信115元;
6,教育文化娱乐224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12.5%;
7,医疗保健47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9元。
两点建议:
1.加强对记账调查户的入户访问力度。作实认真配合记账、克服厌倦情绪的思想工作。强化记账工作业务指导。
2.切实建立行之有效的记账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记账户的配合程度和记账积极性,进一步减少漏记、错记、坨坨账等不良记账现象,努力提高记账质量。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