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1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反馈的数据显示,香格里拉市2018年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8元,同比增长8.3%,增幅比全州低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3元,同比增长9.1%,增幅比全州低0.1个百分点。从总的来看,2017年度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堪忧的是增幅排名全州倒数第一。
从收入的四大构成来看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11870元,同比增长4.2%;
2、经营净收入1208元,同比增长24.1%;
3、财产净收入(成本法)1263元,同比增长30.6%;
4、转移净收入263元,同比增长65.5%;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工资性收入900元,同比下降0.8%;
2、经营净收入849元,同比增长3.5%;
3、财产净收入(成本法)24元,同比下降52.0%;
4、转移净收入1601元,同比增长21.8%。
从现金消费支出的八大类来看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0466元。
1、食品烟酒3232元;
2、衣着1155元;
3、居住759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803元;
5、交通通信2251元;
6、教育文化娱乐1066元;
7、医疗保健651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548元。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809元。
1、食品烟酒697元;
2、衣着126元;
3、居住129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101元;
5、交通通信521元;
6、教育文化娱乐153元;
7、医疗保健73元;
8、其他用品和服务9元。
改进住户收支调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按照要求严格填写《访户记录本》,每月访户比例在20%以上。
二、补充完整《数据审核记录本》封面,做到被访者由本人签字。
三、数据有变动的在《数据审核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四、加强对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的培训,提高日记账记账质量。
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收集相关数据支撑材料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