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第8号
(总第210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尼史小学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五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于2024年5月,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小学(以下简称尼史小学)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尼史小学是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市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下达尼史小学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1386.16 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167.45万元,追加预算 218.7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1386.16万元,总支出1386.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报表反映,尼史小学期末资产合计1684.15万元,负债合计8.42万元,净资产合计1675.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尼史小学2023年度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但也存在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收入核算、以虚列支出方式套取预算资金、超标准报销差旅伙费、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收入核算,涉及金额4.49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2.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涉及金额0.09万元。
3.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涉及金额1.92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尼史小学2023年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5.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0.5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
(五)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7.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陪餐。
(六)需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8.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税收入金额22.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收入未纳入收入核算的问题,要求提高预算准确性,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0.09万元的问题,要求收回并上缴省财政厅;对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问题,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对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确保账实相符;对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陪餐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对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学习财经规章制度,完善资金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执行资金预算和支出。二是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项目绩效自评表及项目自评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尼史小学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4年12月10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部分收入未纳入收入核算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超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0.09万元的问题,已于2024年9月5日上缴省财政厅;针对挤占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问题,2024年已将同类问题进行规范;针对未制定出台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问题,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针对未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已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针对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针对陪餐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陪餐的问题,已按规定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针对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等待相关部门回复。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