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6697H/202400824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3-11
【审计公示】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闵献能同志任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审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6:43     浏览次数: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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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闵献能同志任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香格里拉市审计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311日起对闵献能同志20205202312月任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在审计期间随时向审计组反映审计对象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同时,为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可随时向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依法审计情况,执行审计“八不准”“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工作纪律情况,以及遵守廉洁从审、秉公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云南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

八条禁令

一、严禁私自阅看、浏览、收听、传播与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各种错误思想、消极言论和负面信息。

二、严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非正常交往,参加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三、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其他非公务活动费用,参加会议、培训、审计期间和在外出差期间饮酒; 违规接受驻地审计机关接待和以其他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审计组成员之间相互吃请请吃或以走亲访友名义接受宴请、不健康不文明娱乐活动等。

四、严禁到私人会所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或参与其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驻地、审计现场或故意隐瞒个人去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后驾驶机动车,非同城审计驾驶私车。

六、严禁组织参与赌博、色情和迷信等违纪违法违规,或通过QQ、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参与类似活动。

七、严禁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宜上借机敛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八、严禁搞特权、耍霸道、逞威风及作出其他影响审计人员形象的言行。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给予监督。

 

审计组审计期间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财政所会议室

联系电话:0887-8222582

审计组所在单位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3

监督电话: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87-8222264

特此公示!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4311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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