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紧紧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市按照“一强多精”产业发展思路,突出“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积极打造“香格里拉”农业品牌,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各项工作,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带动效果明显的先进典型。根据《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迪政办发〔2023〕120)文件,香格里拉市2024年农业产业奖补指南,现将2024年度产业帮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产品收购奖补
当年收购市域内农特产品金额达10万元以上,按收购金额的5%进行奖补。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产品收购奖补资金339.5458205万元。
二、土地流转奖补
2024年度产业帮扶流转土地15481.155亩,按当年支付土地流转金额的10%进行奖补。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土地流转奖补资金163.6970052万元。
三、劳务用工奖补
按照当年支付市域内农户劳务用工工资的5%进行奖补。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劳务用工奖补资金150.0538684万元。
四、品牌创建奖补
对从事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的企业,当年新获得云南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4年1月1日起新获得农产品有机、绿色食品认证且正常生产销售的,每个认证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证书中有1个以上产品的,按每增加1个产品奖励0.15万元累计);首次认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每个证书一次性奖励3万元。单个主体累计奖补不超过5万元。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品牌创建奖补资金35.8万元。
五、产品研发奖补
对当年新研发出的农产品取得认证,并投入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产品研发奖补资金10万元。
六、产品销售奖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外销售本市高原特色农副产品(特色畜禽、中药材、蔬菜、高原杂粮、木本油料、高原水果),当年销售突破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4万元,销售突破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销售额以银行流水为准)。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产品销售奖补资金34万元。
七、规模化养殖奖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符合奖补条件并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联农带农养殖主体。能繁母猪年存栏在30头以上,生猪(育肥猪) 年出栏200头(含200头)以上,按生猪每出栏一头一次性给予奖补100元;牛年出栏50-100头(含5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给予500元奖补,10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给予400元奖补;羊年出栏在100只以上,按羊每出栏一只一次性给予奖补100元;蛋禽年存栏稳定在3000羽(含3000羽)以上,按每羽 10元一次性给予奖补,肉禽年出栏6000羽(含6000羽)以上,按每羽5元一次性给予奖补;单个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项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以属地农业部门出具的检疫票据为准);列入州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认定为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经各级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规模化养殖奖补资金40万元。
八、市场推广奖补
对年内开展品牌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内展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省内展会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州内展会一次性给予0.5万元补助。经核实,2024年度需奖补市场推广奖补资金29万元。
以上产业帮扶奖补资金合计802.0967万元(大写:捌佰零贰万零玖佰陆拾柒元)
附件: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产业帮扶奖补明细表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