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安办发[2021]1号)、《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落实整改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清单的通知》、香格里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香格里拉市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香安委办发[2021]7号规定,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于2021年6月向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9年和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形拖拉机机主发放了《香格里拉市变型拖拉机强制注销通知书》,要求收到通知书后90日内主动到香格里拉市农机管理站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现将超过时限期后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变型拖拉机予以强制注销处理,其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向社会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香格里拉市第一批强制注销变型拖拉机公示花名册(3381台).xlsx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