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
贵单位提交的《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533400-04-01-230120)占用香格里拉市集体林面积 132.0447公顷。按权属分:建塘镇吉迪村民委员会(次浪村民小组 0.9612公顷)、红坡村民委员会(崩加顶等二村民小组 1.3232公顷、达拉等六村民小组 1.2416公顷、浪丁第三村民小组 0.1248公顷);尼西乡汤满村民委员会(塘浪顶村民小组 4.1362公顷);五境乡泽通村民委员会(吉仁叶古村民小组12.6616公顷、申它卡村民小组 1.8013公顷、角各村民小组0.5111公顷、觉玉各村民小组 2.3764公顷)、霞珠村民委员会(玉色村民小组 4.5239公顷);三坝纳西族乡东坝一村民委员会(渣日上村民小组 12.4406公顷、迪满村民小组 37.4470公顷、老炉房村民小组 14.5859公顷)、白地村民委员会(陆家村民小组 0.0186公顷);上江乡福库村民委员会(木肯不上、下村民小组 3.4915公顷)、仕旺村民委员会(仕旺村民小组 5.6460公顷)、格兰村民委员会(格兰村民小组 0.5729公顷);虎跳峡镇金星村民委员会(鲁堆村民小组 0.2958公顷、托施洛村民小组 2.6051公顷、耍米二村民小组 0.4508公顷)、礼仁村民委员会(龙洞村民小组 11.2573公顷、龙虎三村民小组 5.2465公顷、核桃园村民小组 1.1441公顷、长春坝村民小组 5.3424公顷)、桥头村民委员会(五家仁村民小组 1.6635公顷);金江镇安乐村民委员会(安乐七村民小组 0.1754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面积72.7898公顷;特用林林地面积 55.6723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1.0772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 0.5306公顷;其他林地面积 1.9748公顷。
二、贵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移位使用林地。在使用林地过程中,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需采伐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移植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建塘镇、尼西乡、五境乡、三坝乡、上江乡、虎跳峡镇、金江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建塘、尼西、五境、三坝、上江、虎跳峡、金江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 8月 23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