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

索引号
0152863556/202500801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10-22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11:28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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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165301000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职责1:积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职责2:加强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及疏堵保通,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职责3:适时对辖区所有道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公路养护部门治理。

职责4:结合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向驾驶员及群众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职责5:完成上级交办的大型活动交通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三年均比上年同期各下降10%,确保全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指标数以内。

二是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每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0次,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不文明交通行为逐年下降。

三是深入辖区道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每年排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排查的道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强化辖区道路巡逻管控及疏堵保通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严禁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酒后、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1公里以上拥堵次数不超过5次。

五是积极开展做好春运及大型活动交通安全保卫活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超过1小时1公里以上交通拥堵。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中队,包括: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五境中队、三坝中队、虎跳峡中队、格咱中队、小中甸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0855757.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5757.37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636.98元,增加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636.98元,增加1.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0000元,增长66.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增加是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总体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2024年其他单位补助经费收入增加,合计导致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0881137.11元。其中:基本支出9666746.7元,占总支出的88.39%;项目支出1214390.41元,占总支出的11.16%;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8183.69元,减少9.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2279.15元,减少8.96%;项目支出减少175904.54元,下降12.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其他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中办案业务费及装备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674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1464.7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281.94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4390.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1、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支出1015128.91元;2、春运及大型活动安保支出199261.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575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减少1203563.43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2024年科技管控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五小工程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公共安全(类)支出853838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余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96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6250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7061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322673.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322673.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322673.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322673.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中三公经费不在年初预算内。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561.11元,减少2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561.11元,减少2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出差、下乡等各项事宜减少,所以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随之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065.2元,比上年减少10219.81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299843.27元,其中,流动资产625751.60元,固定资产9674090.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4789.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4789.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872.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922.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922.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922.1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收入为主题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市部门为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市部门为完成其待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65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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