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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索引号
0152863556/202500802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10-22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1:34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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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直属城市交警大队主要职能为负责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程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领导办、综合勤务中队、违法处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秩序城北中队、秩序城南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内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收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9,197,62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7,621.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509,118.63元,上升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9,118.63元,上升5.8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调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为9,197,621.05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076.25元,占总支出的77.08%;项目支出2,108,544.80元,占总支出的22.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118.63元,上升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4,984.37元,上升4.03%;项目支出增加234,134.26元,上升12.49%;上缴上级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年中人员调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9,076.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9,338.03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9,738.22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8,544.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010,497.80元,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警察机关的办公费、差旅费、网络租赁费、车辆燃修费、政法机关装备购置等支出。2.交通事故鉴定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的委托业务费鉴定费(肇事车辆鉴定费、血液酒精鉴定费)。3.辅警装备被装经费398,666.00元,主要用于购买100名辅警的被装及装备。4.安保维稳经费399,821.00元,主要用于城区疏通保通,重大交通安保任务时的安保人员盒餐费。5.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199,560.00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制作安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7,62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较2023年度增加509,118.63元,上升5.86%,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74,24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余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及商品服务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18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75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43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08,0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 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0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100%,超年初预算的1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0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08,0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大队年初工作经费有限,故预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份额时,预留份额少,后期“三公”经费使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故大队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069.65元,上升9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7,069.65元,上升9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大队担负香格里拉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执法执勤车辆使用频率高。大队2024年高质量、高水准完成好辖区节假日及敏感节点、各类群众性活动期间重大道路交通安保任务及辖区其他各类大型安保活动330余场(次),出动警车50000余次辆。较2023年安保次数有所增加,警用车辆使用频率增高,故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交通巡逻,交通事故处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738.2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98.01元,上升4.32%。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调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362,275.54元,其中,流动资产451,120.76元,固定资产3,911,154.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9,258.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9,25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731.9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731.9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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