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对《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公安局交警大队格咱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的整改回复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收到你局《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公安局交警大队小中甸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香审征【2020】19号)后,大队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对《审计报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及整改。现将征求意见回复如下:
一、对被项目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内容及其他情况无异议。
二、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方面
(一)在财务方面存在合同金额发生变更未签订补充协议及缴纳印花税等问题,我大队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及时与昆明兰德公司和迪庆正恒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并缴纳了印花税。
(二)多计工程款
本次审计发现我大队送审工程结算价款因多计工程量、定额错套等原因多计工程款69816.65元,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作出了账务调整。
三、其他应当关注的问题
无
四、审计建议
我大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你局出具的建议规范财务工作,完善资料管理。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1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