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62325/202400506
文  号
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3-12
关于香格里拉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4:50     浏览次数:3311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0103000010000

市三届人大

会议文件

 

关于香格里拉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228日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香格里拉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我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概括起来讲呈现两低一高一受限疫情转段后经济恢复缓慢、税收减收效应明显、债务还本付息高峰、国有企业融资受限等因素凸显,面对矛盾叠加、风险交汇的困难挑战,在市委的有力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四件大事,抓实三个着力,统筹推进十大工程,全力破解五大难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财政工作目标,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执行年初人大会议批准的预算,在极其不易的情况下全市财政预算收入完成了预期目标,财政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一)2023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8,6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收4,356万元,增长5.17%占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9.4%。上级补助收入合计416,7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4.6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7,98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2,1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0万元,调入资金60,36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万元,其他调入60,110万元),收入总计677,904万元

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0,6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支39,877万元,增长9.25%占全州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32.54%。上解支出12,19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8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9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95,009万元,支出总计677,9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7,4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合计4,4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800万元,上年结余16,704万元,收入总计58,71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81万元,上解支出3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3,993万元,支出总计58,7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17%,转移性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万元,收入合计2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调出资金25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4万元支出总计29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7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收19.7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4,4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支40.91%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15,931万元。(滚存结余不计入当年收入)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核定,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2,800万元,调整后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4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2,800万元)。2023年全市新增债券104,78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800万元,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87,980万元,新增再融资专项债券4,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31,5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2,65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8,90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事项: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执行数),详见《香格里拉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待州财政批复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市委、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团结和谐香格里拉局面更加生动。扛牢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全面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更加巩固。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松赞林寺被省委涉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财税监管工作成绩突出寺庙交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动态加强涉藏维稳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各类预案体系,以决绝毅力攻坚克难,投入维稳专项经费1,269万元全力保障扫黑除恶、虫草、松茸采挖季管控、平安城市监控等重点工作,成功签订交界地区七乡(镇)、三县(市)、两州资源利用纠纷协商化解协议,长期困扰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百年恩怨得以妥善化解民族团结创建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活动,大力投入民族村寨建设、民贸民品项目、民族传统节日、民族宗教专项及民族团结示范建设资金1,550万元;加固民族团结一线堡垒,建强基层党组织体系,积极提高党员含金量,提升基层组织力和战斗力,全力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全面配备村(社区)宗教干事专职人员,全额保障74镇,62个村(居)民委员会,688个村(居)民小组相应岗位待遇3,123万元及村组运转经费1,954万元。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强发展活动,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绷紧基层三保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三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压实三保支出责任、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三保支出预算管理机制,确保工资正常发放、经济运转平稳有序、民生政策落实有力,全年三保支出198,31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2,217万元、保运转支出16,654万元、保工资支出149,447万元;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核心任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成立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资金按期偿还到期债务184,377万元,积极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18,495万元,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全年通过调整还款计划缓释到期债务9,141万元,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宣传列入全年常态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富裕文明香格里拉基础更加稳固。我们认真落实中央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发展原则,锚定省委推进三大经济和坚持六个大抓的要求,突出拼经济、强发展、促跨越主题,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狠抓收入工作全面统筹财政平稳运行。强化收入征管。本年度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组织形势严峻,税收减收效应明显,截止10月末收入仅完成了年初预算数的70%,结合当时情况特向本级人大提请调减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6,000万元,后在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市委的有力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朝着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奋进,在及其不易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收入任务,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26万元,同比增长5.17%,超目标任务数144万元;积极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州资金支持,全年向上争取资金521,546万元(含再融资一般债券87,980万元、专项债券16,800万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力缺口和政府偿债压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盘活资金资产,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全年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4,017万元。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清理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地方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香格里拉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现财税信息资源共享,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及时掌握和分析研究财税工作,着力解决好财税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努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壮大地方财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中心任务,争取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5,366元,实施衔接项目144项,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成1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依托沪滇对口支援、昆迪合作平台积极谋划争取项目,到位帮扶资金7,50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5个,强化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全面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美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投资压力大、要素保障难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市本级统筹安排3,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25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12,800万元,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促进稳增长、拉投资的积极作用,全年筹措资金97,056万元,有效促进金江二级公路改扩建、三岔河水库、新那格拉水电站等项目推进,丽香铁路、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等一批项目建成运行。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全年民生支出364,18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77.39%,将保基本民生放在基层三保首位,不断增加财政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和就业等领域的支出,一是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放学生教育生活补贴5,370万元,投入6,972万元提升教育基础设施,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经费支出64,285万元,比上年增支6,297万元,增长10.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13.66%二是公共卫生体系有了新提升。加快补齐医疗服务短板,聚焦区域医疗体检中心和康复中心定位,加强市医院专业学科建设,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7,009万元,比上年增支4,014万元,增长9.34%。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投入2,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后续保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养老保障、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率逐年提升,各项民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全年社会保障支出46,293万元,比上年增支4,416万元,增长10.55%四是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举办策马奔腾、奋进新时代端午赛马节、尼汝传统祭山跑马节等大型活动,开展文化民活动80余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挖掘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潜力,全年投入文化事业支出5,018万元,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切实的制度改革与系列措施回应人民诉求,多点发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

3.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美丽幸福香格里拉底色更加亮丽。坚持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推进香格里拉生态文明建设,坚决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认真落实护好一江、治好一湖、守好香格里拉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工作思路,全年筹措生态环保资金18,189万元,同比增长4.6%。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0,784万元,争取生态护林员资金4,042万元,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深化绿美香格里拉建设。持续推进高原森林生态城市、绿美村庄、绿美生态廊道等建设,全年安排林业和草原保障经费16,190万元,推进城市绿地率和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为目标,全力保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长江十年禁渔,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安排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经费2,823万元。三是全力推进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工作。实施纳帕海渗水裂隙应急清淤工程,聚焦城市两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周边酒店民宿规范、周边旅游规范等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全年安排纳帕海管护经费4,021万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4.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更加深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财政自身建设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稳有序。一是财政管理绩效显著。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创新预算编制手段,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把绩效管理理念和方式贯穿于部门预算管理始终,紧紧围绕委、政府明确的重要改革和发展领域,以绩效目标审核与指标体系建设为引领,统筹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全生命周期闭环绩效管理,多维度衡量重点领域项目管理与政策实施成效,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扎实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调度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工作,建立月监测、季通报机制,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增量。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提质增效。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积极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65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713万元,节约资金944万元,节约率5.35%。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通过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在“832”平台按期完成采购任务。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6宗、实名举报2宗、法院诉讼2宗。三是财政监督切实有效。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拓展清廉香格里拉行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财税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为提升清源行动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效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部门自查率达到100%,复核率30%以上,对照查处的六个方面37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析及跟踪整改。确保全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工作完成了预期目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疫情转段后经济恢复缓慢,财政收入与高质量发展不匹配。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组织收入工作难度加大,导致财政收入增幅明显减缓;二是税收减收效应明显,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高,一次性收入所占比例较大,财源结构单一,税收收入过度依赖矿业、水泥等产业,迪庆有色矿业和梨园电站主要企业因资源、市场价格等各项因素减收导致税收缺口无力回补三是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法定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比例不断上升,棚改项目回购压力持续增大,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迫在眉睫,年度债务化解支出较上年成倍增长,加上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应急救灾等民生领域不可预见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四是国有企业融资受限,加剧财政偿债压力。市国投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近年来承担了大部分地方债务的风险缓释工作,但在2023年被纳入全省“741债务高风险企业名单,导致平台公司融资受限,偿债压力全部传导至政府,财政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和困难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我们将高度重视,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任务,全市财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州委九届六次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经济工作要求,围绕三个着力目标要求,以稳定确保发展、以发展促进稳定,持续破解五大难题、推进十大工程,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团结和谐、美丽幸福香格里拉,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香格里拉新篇章。

(一)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突出加强资源统筹、优化两项保障、规范三项管理,着力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重点支出保障、优化运转经费保障、规范项目管理、规范编制管理、规范绩效管理、改进预算公开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二)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编制。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二是从严从紧编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投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财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格局,压实部门、单位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四是强化规划约束。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升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对部门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五是突出绩效导向。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及全州财政收支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增长目标均为3%,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全州财政收支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要求,是积极稳妥的,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2024年财政预算建议草案:

(三)全市2024年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285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合计306,7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5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95,00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94万元,调入资金260万元,收入总计519,092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484,724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支3%上解支出11,46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支出总计519,092万元收支平衡

全市三保预算安排220,00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2,619万元,保工资160,285万元,保运转17,105万元,已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000万元,上年结余13,993万元,收入总计83,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422万元,上解支出9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300万元,支出总计83,66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转移性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万元,收入合计2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支出合计288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5,2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7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68万元。(滚存结余不计入当年收入)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计划偿还政府债务到期本金36,320万元,偿还到期利息16,677万元,偿还隐性债务本费用2,000万元。全市债务还本付息总额55,000万元已纳入预算全额保障。

三、2024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2024年财政工作将在新的起点上砥砺前行,立足改革发展和财政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总体谋划,教育引导财政干部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切实加强财政职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确保收支平稳运行。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加大政府债务管控力度,坚持实施限额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并及时偿还债务本息。强化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严格政府债券申报和使用,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建设,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加大化债力度,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守地方债务不爆雷的底线。

(二)抢抓发展机遇,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系列三年行动为工作载体,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上9亿台阶。根据年初收入预算,及时分解任务,强化事前分析预测、及时研判,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征管措施和办法,开源与节流并重,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治税管理,推动财税收入结构改善、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调度,积极分析形势破解难题,全力以赴稳投资、抓能源、促消费,努力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和竞争实力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坚持抓大不放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财税优惠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继续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和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生态护林员、村公益性岗等政策,实现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改善乡村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沪滇对口支援、昆迪合作,充分运用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和创新优势,深化产业、就业、人才、科技、消费帮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牢守保基本民生底线,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并抓好直达资金的落实,优先保障就业稳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将三个500纳入年初待分事项,重点用于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相关重点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政策性补贴的支付力度,确保重点领域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以一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上下功夫,为推动全市民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是大力投入城市管养资金,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全力保障责任部门年初预算申报项目,加大市政道路、管网管道、绿化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力度,加强独克宗古城保护与开发,力争年内全面消除城市管网建设空白区,进一步提高市域绿化面积覆盖率,努力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原城市。

(三)筑牢安全防线,坚定不移抓好生态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我们要继续坚持护好一江、治好一湖,守护好香格里拉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工作思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财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改善,全面推进美丽幸福香格里拉建设。一是统筹财政资金投入,确保生态环境底线守得住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通过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导,不断拓宽资金渠道,最大限度用活用好各类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任务实施有进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认真梳理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及本级年初预算项目,加大项目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项目支出执行等的督导力度,对于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积极沟通对接,帮助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强化支出绩效评价,激发生态环境资金出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使用自评,严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财政资金拨付的及时性推动提升项目建设的效益性,助力更好实现绿美香格里拉建设目标。

(四)持续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增强财政管理效能

继续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完善资金审批制度,加快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严格控制结余结转。加强乡镇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财务专项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统一的财税政策。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严格落实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优良作风建设,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加强财政自身建设,着力提高财政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新时代财政廉洁文化建设,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财政监督和财经纪律约束,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严厉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牢牢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善为抓落实的重要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奋力建设团结和谐富裕文明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香格里拉。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具体分为税收和非税收入两大类。

3.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收入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其他各项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收入等)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确保预算的持续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关精神,财政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从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公共财政结转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资金中调入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9.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县级政府。

10.一般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还资金来源的债务。

11.专项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13.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14.税收收入:指国家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按照预定标准和程序,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15.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1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7.上解支出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比如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要求,增值税采取中央和地方50%:50%的分成比例,在税款征收入库后,地方需要将属于中央的50%上解。同时,按现行财税体制改革,年终决算时按一定金额上解中央、省。

18.部门预算: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19.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20.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2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22.直达资金:由于疫情带来的冲击导致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依靠原有财政收入安排的财政支出没有资金来源,为缓解基层困难,中央通过新增的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来补充这部分资金来源,并全部用于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补助力度,将这些资金纳入到直达资金管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23.减税降费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减税方面,包括继续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降费方面,包括新取消、降低和减免多项涉企、涉农收费,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住房农民免收防空易地建设费,停征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污费,停征、减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登记费等。

24.增值税留抵退税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25.返还性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核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26.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资金接受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2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3000010111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