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500697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5-12-17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533401100010009)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09:55     浏览次数: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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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城南片区533401100010009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图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51217日至2026116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xgllgtkjztgh@163.com

2、反馈电话:0887-8226314

3、邮寄地址:香格里拉市规划馆,邮编674499。(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533401100010009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简介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落实《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传导要求;细化落实城南片区功能定位,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区域综合交通功能和文化旅游服务水平提升;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城南片区533401100010009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规划范围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9,位于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南部,北至白塔、西至西环线、南至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东至东侧山体,单元面积为363.917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269.3185公顷)。

(二)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

1、目标定位

打造以全龄友好、韧性示范、枢纽门户为核心的香格里拉高品质生活示范单元。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与智慧绿色场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以超标准防灾减灾体系筑牢安全韧性底座;深度融合枢纽功能与城市空间,塑造展现香格里拉城市形象的活力客厅

2总体定位

落实《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传导到城南片区单元的功能定位,城南片区单元以综合功能为主。综合上位规划的战略导向与安全要求,本单元的功能定位确定为:世界的香格里拉的南部门户枢纽、高原韧性新区。

3、规模控制

1)人口容量

规划范围内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为1.2万人旅游服务人口规模约为1.3万人合计服务管理人口规模在2.5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363.917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86.3462公顷。

3)住宅建筑规模

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86.10万平方米。

(三)底线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

本单元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生态保护红线

本单元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线。

3、城镇开发边界

本单元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69.3185公顷。

1 三条控制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公顷)

1

永久基本农田

2

生态保护红线

3

城镇开发边界

269.3185

4、其他控制线

本单元内不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

空间结构

严格遵循《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对城南片区“中低密度、舒朗开阔”的整体风貌控制要求,规划形成“一核引领、一轴驱动、两区联动”的单元功能结构。

“门户文旅服务核心”:对应《市级总规》对南部高速公路门户节点的形象要求,在单元中北部便捷区域,形成功能、空间形象突出、充满活力的门户枢纽核心区。

“南北向城市功能主轴”:沿迎宾大道展开,向北连接城市中心,向南辐射门户区域。该轴线是承载城市生活、商务商业功能的主要廊道,沿线串联起居住社区、商业节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展示城市现代化、高品质生活的连续界面。

“东部知识创新与文教区”:以大规模的教育用地为基础,形成以教育科研为主导,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为延伸的知识密集型功能板块,是单元发展的智慧引擎。

“中部高品质居住区”:位于两大发展轴交汇的核心腹地,是单元内主要的居住功能承载区。该区将严格按照《市级总规》中低密度的开发要求,建设配套完善、环境优美、风貌协调的高品质居住社区。

(五)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8.0406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3.20%。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43.4090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4098公顷一类农村宅基地面积为4.2218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2076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22.31%,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等。

1)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5.9660公顷。

2)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74.7485公顷,包括迪庆藏语系佛学院、迪庆藏族自治州藏文中学、香格里拉职业学院等。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5.9761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2.63%,包括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45.6326公顷,包括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2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3435公顷。

4.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面积为0.3048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08%,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2.7294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7.24%,包含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铁路用地

规划铁路用地面积11.9414顷,为丽香铁路用地。

2)公路用地

规划公路用地面积33.3069顷,主要为西内环路、神鹰路用地。

3城镇村道路用地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9.6935公顷,包括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道路用地及其他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4)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其他交通设施用地7.7876公顷,为尼史村内驾校一处。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7735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49%,包括供燃气用地、用地、环卫用地。

1供燃气用地

规划供燃气用地面积0.5560公顷,为燃气储备站1

2)供用地

规划供用地面积0.8020公顷,为供暖站2处。

3环卫用地

规划环卫用地0.4155公顷为垃圾转运站1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6.1374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2.68%,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1.9323公顷。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42.7473公顷,主要包括丽香铁路沿线、西内环路沿线、迎宾大道、神鹰路等道路沿线带状防护绿地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1.4578公顷

9.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1065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03%

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铁路:单元依托香格里拉高铁站枢纽,向南联系小中甸、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等地的铁路站场,未来布局的滇藏铁路向北联系西藏拉萨,建成后将完善西南地区铁路网,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对稳边固疆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单元依托现状西内环线向南接驳丽香高速联系丽江方向;依托国道G214向北联系德钦

航空:单元依托神鹰路直抵香格里拉机场枢纽,联系省内外主要城市,直飞城市包括昆明、拉萨、广州、重庆、成都、北京、上海等地。

2城市道路

构建等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单元对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满足交通出行需求,促进社会交往。

1)道路等级

将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2)道路系统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路网骨架和主、次干红线宽度,衔接对外交通,构建主干、次干、支路的三级道路系统,构建内外畅通、高效支撑的道路体系。

①主干

主干路主要承担对外骨干交通和片区之间的交通,由西环线(红线宽度40m)、迎宾大道(红线宽度45m)、神鹰路(红线宽度60m)、规划路(26m)构成单元交通骨架,设计时速为3040km/h,对外联系德钦、丽江等地,对内作为区域交通向市内交通转换的交通动脉

②次干

次干路是主干路之间起连接功能的道路,解决单元内部的交通联系,同时解决单元的对外联系,结合主干路保证道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达性。次干路设计断面宽度分别为24m20m,设计时速为2030km/h

③支路

在现状道路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支路,主要在单元中部的居住区增加支路,提升片区交通服务水平。支路设计时速为520km/h,道路宽度为1214m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生活圈

规划范围内形成2个邻里级城市10分钟社区生活圈。

2)社区生活圈配套

规划范围内配置2个邻里级城市10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规模一般为1-1.5万人,服务半径一般为300-500m配置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体育设施、公厕。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绿地与开敞空间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6.1374公顷,占单元用地面积的12.68%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1.9323公顷,主要为游园等。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42.7473公顷,主要包括丽香铁路沿线、西内环路沿线、迎宾大道、神鹰路等道路沿线带状防护绿地

规划广场用地1.4578公顷

2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形成多层次、多季相、多色彩的植物群落。

单元绿化景观为中型近自然树林群落、缀花草地,构建水、塘、林、草等多元素融合的城市复合生境。采用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生态护岸,形成复合水生生境。

城市公园不应选用有毒、有刺激性气味或具有较高致敏风险的花木。儿童与老年人活动设施周边应选用耐践踏的草坪,并配合选用高大落叶乔木以利于夏季遮阳与冬季日照

(九)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测算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0.7899万立方米。城南片区单元现状水源属于香格里拉中心城区供水网络,由中心城区建设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厂统一供水,其中,第一水厂位于环东路龙潭水源地旁,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第二水厂位于桑那水库旁,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三水厂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诺西村大兴村民小组北侧丫口措浪处、康思水库东干管输水管线旁,近期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规划扩建日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四水厂(范围外)水源为打浪河,近期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远期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

城市给水管网布置以供水安全、可靠性为原则。给水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统一采用PE管,给水主管管径DN400-DN600,给水支管管径DN200。同时按规范要求布置阀门井、管道支墩等其他给水设施。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片区最高日污水量约为0.7460m³/d。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片区采用完全分流制,老城区附近区域近期可结合现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1)污水工程规划

目前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建设有两个污水处理厂,香格里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南单元污水处理接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城南单元内不单独规划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呈树枝状布置,充分利用地形令污水自流排入污水干管,管道布置应简洁顺直。新建沿西环线敷设D800-D1000污水主干管,其余道路敷设D400-D600污水支管。

2)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城南单元雨水管渠最小设计重现期应采用3年一遇及以上。汇水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雨水主干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510年一遇及以上。各地块按相对集中、就近分散排放雨水的原则,采用重力自流方式排放,规划保留现状雨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新建D400-D1000雨水支管,雨水就近排放。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区最高用电负荷为91981.1080kW。规划保留现状现状110kV居日合变、35kV江克变,次干路、支路采用3x3CPVC150电力管沿道路一侧布置。

4、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期末移动电话量2.625万卡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约为0.0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0.83万户。

规划移动网基站共建共享,将城区基站选址充分融入市政规划,不仅可以保障市政的同步开发,同时可以节约投资,还可加快网络建设速度,保障用户的话务需求。

防护绿地和地块面积在0.5公顷以下的建设用地地块不设规划基站,地块面积在0.5-1.5公顷的规划基站1/地块,地块面积在1.5公顷以上的规划基站1-2/地块。

加大通信基站的覆盖密度和深度,移动通信网络应无间隙全程覆盖。通信基站的间距为110250

5、燃气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期末的人均耗热指标确定为2100MJ/年·人,天然气低发热值采用36MJ/Nm³。规划形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为辅的城乡多气源结构,气源接自丽江—迪庆支线。

规划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A一级系统。采暖方式为片区集中供暖,供暖燃气由居民燃气管线接入供暖站。

6、热力工程规划

供暖时间按照165天考虑。根据《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暖气片、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规划采用集中供暖+分散供暖相结合的方式,建筑相对集中、供暖面积较大的中心城区采用集中供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暖入户管网末端设施配套改造,逐步推进城镇居民集中供暖。

城南单元2个供暖站,分片区补充供热管网。

规划保留现状1个液化天然气储配站,位于白塔南侧,占地0.5560公顷。

7、环卫工程规划

预测片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5吨。规划生活垃圾由城区垃圾转运站收集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近期采用卫生填埋为主,远期采用碳化热解+卫生填埋工艺

建筑垃圾近期由产生单位负责,不允许混入生活垃圾中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卫部门负责许可证发放及运输路线要求;远期成立市场化的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只付费不清运,环卫部门对清运公司实施监管,由新建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

远期可以将医疗垃圾、电子垃圾、废塑料、废轮胎、日光灯管等各种固废回收利用设施集中建设,并补充建设宣传教育、科研实证等设施,建立综合性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园

规划1处垃圾转运站,位于迎宾大道东侧,占地0.2623公顷

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应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规划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干道,间隔300500米设置一座,一般街道每间隔800米设置一座,工业仓储用地按80010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主干路、次干路按5008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可与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道班房合并设置,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置公共厕所

(十)开发建设控制

1、强度分区

单元整体处于二级开发强度分区。结合规划区实际,对局部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细化。

2、控制指标

①容积率

传导《市级总规》传导。片区风貌应体现民族元素,与城市整体风貌保持一致,西环线西侧以草甸、田园、自然村落为主。单元高度控制原则不超过24米,强度控制原则不超过2.0

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5

商业用地高度控制为:小面积容积率控制为 1.8;小面积容积率控制为 ≤1.5

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为 0.8

幼儿园用地和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控制为 1.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容积率: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容积率为0.05,防护绿地不赋值容积率。

②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为≤25%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为≤45%

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为≤25%

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为≤35%

高等院校用地建筑密度为≤3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密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密度为≤5%,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密度。

③建筑高度

居住用地高度控制为20米;
商业用地高度控制为:小面积商业用地限高 20/24米;大面积商业用地限高 18

中小学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

幼儿园用地高度控制为13米;

高等院校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高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高度≤5m,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高度。

④绿地率

居住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30%

商业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25%、绿地率≥35%2个区间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绿地率:公园绿地的绿地率≥70%、防护绿地的绿地率≥90%广场的绿地率≤35%

其他类型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科研机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有关专业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控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确定。

3、规划单元划分及编号

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9,规划结合地块功能,以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公共绿带以及河流水系等为界划分街坊,规划区内共划定11个街坊,88个地块(街坊与地块范围详见地块划分图)。

4、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5、建筑退让

1)总体控制要求

建(构)筑物与建设项目地块边界、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与规划河湖、山体、高压线走廊等的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日照、消防、交通、环保、防汛、防空、抗震、安全保密和卫生视距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沿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以下要求控制: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室露出室外地坪部分,其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标准段的距离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5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表

道路宽度(米)

建筑高度≤24米最小退距(米)

D60

20

48<D60

10-20

36<D48

5-10

24<D≤36

3-4

D≤24

2-3

 

3)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距离,按两条相交道路中道路红线宽度较的道路退距进行退让,且不小于5

4)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建设项目地块边界内的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①对周边已有的合法永久性建筑物,优先保证现有合法永久性建筑物获得规定标准的日照,然后根据消防、交通等要求确定其建筑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其地上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下表的规定;

②地界另一侧为公共空间的,单元内的城市道路不设日照要求规定,但其两侧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应遵照城市道路退距条款执行;

③小宗地、自身用地建筑退用地界线,因用地受限,难以满足上表要求时,需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6 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控制表

建筑类别

建筑朝向

建筑高度的倍数

最低要求(米)

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3

高层

主要朝向

a30°

0.3H

6

30°<a60°

0.25H

次要朝向

0.2H

4

非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

3

高层

主要朝向

a30°

0.2H

6

30°<a60°

0.16H

次要朝向

0.125H

4

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

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退让地块边界10M,邻路一侧与建筑控制线退让同等距离。

6)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

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其后退线路距离除有关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7 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

线路电压等级kv

最近架空电力边导线m

规划高压线走廊中心线m

≤10

2

——

35

3

10

66、110

4

15

220

5

20

330

6

23

500

10

38

750、1000

15

55

直流±500

10

35

直流±800

12

45

 

注:1、规划区内中心地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区域及走廊狭窄,架空线路难以通过的地区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采用地下电缆线路;城市地下电缆线路路径和敷设方式的选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应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同时电缆通道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电网发展需求。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2、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区域现状保留地块改建、扩建活动,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的有关规定。

7城市设计引导

结合城南片区“两组团+便民配套区”功能分区,针对性提出风貌与功能引导要求,突出居住与教育的融合特色。

品质居住区

“社区生活圈”标准布局,配建社区广场、老年活动站、儿童托管点,配套生鲜便利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居住区以联排、合院住宅为主,少量多层住宅,避免高层住宅。

教育配套区

在现有中小学的基础上,可新增所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服务设施;学校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共享运动场地,提升资源利用率;

需注重“邻里互动”空间的打造,居住区宜采用“合院式”布局,通过设置共享庭院等形成社区中心广场,营造四季有景的社区休闲环境。

8、建筑风貌引导

①总体风貌定位

以香格里拉地方建筑风格为主,融合现代功能与传统元素,避免“纯仿古”或“纯现代”,形成“藏风新韵”的建筑特色。

②建筑要素引导

a屋顶

居住建筑:采用“平坡结合”屋顶,坡屋顶坡度约1:3-1:4,以灰色、深灰色为主,局部可装饰藏式纹样。

公共建筑:可提取藏式坡顶形式线条,慎重选择“金顶”形式的装饰屋面,多以青、深灰色屋面为主,局部可点缀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使建筑色彩丰富变化,避免明亮色彩的大面积、过度使用。

商业建筑:小体量建筑益采用单坡或双坡屋顶,连片商业可采用“多院多顶”布局,避免大跨度、无变化的连续平屋顶。

b立面

居住建筑:采用“三段式”构图(基座、墙身、檐口)时,基座益用石材、文化石贴面等(浅灰色)生态、仿生态材质,墙身以白色、淡土黄色为主,檐口、建筑局部可用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装饰。护栏、门窗或装饰构件可采用木色质或刻藏式装饰纹作为局部点缀。

公共建筑:立面简洁,局部设置藏式门廊、窗套等。避免大面积玻璃幕墙造成的建筑能耗增加及光污染。

商业建筑:立面采用“虚实结合”,优先采用涂料或石材,局部点缀藏式装饰构件、雕花门楣,木色质框架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

c材质

优先选取在地材料,如:石材、木材、闪片瓦、小青瓦等,减少外地建材运输,降低碳排;推广使用环保材料。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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