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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02-12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东北新城片区(53340110001000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2 16:57     浏览次数: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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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东北新城片区(53340110001000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图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xgllgtkjztgh@163.com

2、反馈电话:0887-8226314

3、邮寄地址:香格里拉市规划馆,邮编:674499。(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东北新城片区(53340110001000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简介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落实《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定位及要求。牢守底线,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更具国家、省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开发管控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求,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开发建设、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东北新城片区(533401100010006)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规划范围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东北新城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6,其范围主要为主东北新城部片区东至玉拉路,西至康定路、南至滨河南路,北至迪庆州战勤保障消防站,单元面积为603.6836公顷。单元已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06.4526公顷。

(二)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

1.目标定位

生态宜居魅力新城

利用现有田园、草甸、河流等自然生态资源与地形条件,营造山水林田氛围的人居环境。发掘生态景观资源的潜力,融入藏文化,提升城市魅力,打造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认同感的生态魅力新城。完善居住配套设施,构建分级全覆盖的服务网络,聚焦全龄友好,提升绿色空间,打造安全、便利、充满活力的山水宜居组团。

多元化综合服务组团

建设集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及综合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服务组团,提升城市自身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新城建设具有现代藏式风貌,展现城市现代化和地方特色,形成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示范区及新城形象展示区。

2.总体定位

东北新城单元以功能复合、交通高效、风貌独特、生态宜居、民生优先为原则,通过行政、旅游、居住、服务四大功能的有机融合,将东北新城单元打造成为滇西北高原的城市客厅、旅游枢纽与宜居典范,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核心支撑。

本区域功能定位为生态宜居与综合服务融合发展的现代藏式新城。依托生态本底,构建宜居环境,融入藏文化提升特色魅力。同步建设集行政、文体、教育、医疗、商业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组团,形成分级全覆盖服务网络,塑造具有现代藏式风貌的魅力新城。

3.规模控制

(1)人口容量

东北新城片区可容纳常住人口规模约2.5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603.68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08.8710公顷。

(3)住宅建筑规模

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202.8800万平方米。

(三)底线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

本单元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生态保护红线

本单元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线。

3.城镇开发边界

本单元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06.4526公顷。

表1 “三条控制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公顷)

1

永久基本农田

——

2

生态保护红线

——

3

城镇开发边界

506.4526

4.其他控制线

本单元内不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廊、两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行政办公核心。

“一廊”:沿纳赤河形成的滨水景观廊道。

“两轴”:城市发展主轴、城市发展次轴。城市发展主轴为沿奔巴路南北方向发展的行政中央主轴。强调用轴线对称的方式彰显行政办公的庄严肃穆。城市发展次轴为连接行政办公核心与滨水廊道的东西方向发展次轴,串联起区域内主要功能片区。

“四区”:生态居住区、行政办公中心区、生态综合服务区、滨水商旅服务区。

“多节点”:结合公园绿地形成多个绿地景观节点。

(五)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78.6287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29.59%。其中一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42.2806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26.7862公顷,一类农村宅基地面积为8.512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0498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0475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4.25%,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等。

(1)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34.0047公顷。

(2)科研用地

规划科研用地0.2698公顷。

(3)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1.5848公顷。

(4)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20.9326公顷,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用地等。

(5)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6.7050公顷,主要为体育场馆用地。

(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9.0246公顷,包括医院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公共卫生用地。

(7)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3.5260公顷,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儿童社会福利用地、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6.4418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7.69%,包括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42.7449公顷,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等。

(2)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2.2541公顷。

(3)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1.4428公顷。

4.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面积为0.0471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01%,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2.9487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5.40%,包含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城镇村道路用地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87.4984公顷,包括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道路用地及其他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2)交通场站用地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面积4.7648公顷。

(3)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6856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3.6480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2.26%,包括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环卫用地

、消防用地。

(1)供水用地

规划供水用地面积0.1379公顷。

(2)供电用地

规划供电用地面积6.3363公顷。

(3)供热用地

规划供热用地1.7005公顷。

(4)通讯用地

规划通讯用地0.0538公顷。

(5)环卫用地

规划环卫用地0.6703公顷。

(6)消防用地

规划消防用地4.7492公顷。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77.7295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12.88%,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59.8583公顷。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15.7527公顷。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2.1185公顷。

8.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0.1638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03%。

(六)综合交通规划

立足高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主导的城市特质,通过构建 “对外大通道、内部微循环、旅游特色化” 的综合交通网络,将彻底改变交通末端的区位劣势,成为连接滇川藏的重要枢纽,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1.对外交通

铁路:单元依托香格里拉高铁站枢纽,向南联系小中甸、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等地的铁路站场,未来布局的滇藏铁路向北联系西藏拉萨,建成后将完善西南地区铁路网,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对稳边固疆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单元依托现状西内环线向南接驳丽香高速联系丽江方向;依托国道G214向北联系德钦。

航空:依托香格里拉机场枢纽,联系省内外主要城市,直飞城市包括昆明、拉萨、广州、重庆、成都、北京、上海等地。

2.城市道路

构建等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单元对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满足交通出行需求,促进社会交往。

(1)道路等级

将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2)道路系统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路网骨架和主、次干路红线宽度,衔接对外交通,构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三级道路系统,构建内外畅通、高效支撑的道路体系。

①主干路

主干道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线道路,主要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为26~40米,本规划片区涉及7条主干道,红线宽度40米的4条(香格里拉路、吉参路、玉拉路、思娘路),红线宽度36米的1条(仁安路),红线宽度26米的2条(康定路、安定路),主干路设计时速30-40km/h。

②次干路

次干路是主干路之间起连接功能的道路,解决单元内部的交通联系,同时解决单元的对外联系,结合主干路保证道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达性。次干路设计断面宽度分别为16-24米,次干路设计时速为20~30km/h。

③支路

在现状道路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支路,主要在居住区增加支路,提升片区交通服务水平。支路设计时速为5~20km/h,道路宽度为12~24m。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充分考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采用集中加分散的方式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构建“区域级-片区级(15分钟)-邻里级(5-10分钟)”三级生活圈体系。

15分钟生活圈,集中布置具有一定规模能级的服务设施,包括中学、行政事务、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等,控制在15分钟步行范围内。5~10分钟生活圈,集中布置服务距离短的服务设施,主要满足老人、儿童高频使用设施的距离要求,控制在5~10分钟步行范围内。5~10分钟生活圈配置幼儿园、小学、24小时便利店、口袋公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健身场所、快递货物集散站等设施,重点关注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近距离步行要求。

结合片区常住人口规模,构建1个15分钟层级的生活圈居住区、3个10分钟层级的生活圈居住区和5个8分钟层级的生活圈居住区,服务要素包含基础保障型、品质提升型、特色引导型三类。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绿地与开敞空间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77.7295公顷,占单元用地面积的12.88%,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其中公园绿地面积59.8583公顷,主要为纳赤河滨河公园、规划游园;防护绿地15.7527公顷,广场用地2.1185公顷。

(1)公园绿地

规划区内有一处专类公园为奶子河、纳赤河滨河公园,公园面积59.8583公顷。规划在保留现状公园的同时。

(2)广场用地

规划两处广场用地,面积2.1185公顷。广场设计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通过合理的绿化布局,融入当地藏族特色的文化氛围,营造出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

2.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形成多层次、多季相、多色彩的植物群落。

单元绿化景观为中型近自然树林群落、缀花草地,构建水、塘、林、草等多元素融合的城市复合生境。采用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生态护岸,形成复合水生生境。

城市公园不应选用有毒、有刺激性气味或具有较高致敏风险的花木。儿童与老年人活动设施周边应选用耐践踏的草坪,并配合选用高大落叶乔木以利于夏季遮阳与冬季日照。

(九)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1000m³/d。东北新城片区单元现状水源属于香格里拉中心城区供水网络,由中心城区建设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厂统一供水,其中,第一水厂位于环东路龙潭水源地旁,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第二水厂位于桑那水库旁,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三水厂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诺西村大兴村民小组北侧丫口措浪处、康思水库东干管输水管线旁,近期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规划扩建日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四水厂(范围外)水源为打浪河,近期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远期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内供水系统管网布置成环状,保证用水安全。给水管管径大小DN200~DN600。市政消防用水采用生活给水,因此在生活给水管道上不超过120米距离布置室外消火栓,承担消火栓的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150。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平均日生活污水量为7071m³/d。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片区采用完全分流制,老城区附近区域近期可结合现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1)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东北新城片区生活污水规划范围单元内最高日污水量为9900立方米/日,变化系数取1.4,则平均日污水量为7071立方米/日。污水由香格里拉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规模10000m³/d。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3)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雨水采用重力自流方式排放。保留现状雨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新建D400-D1000雨水支管,雨水就近直接排放至纳赤河。雨水管最小控制覆土深度不小于1.4米,污水管最小控制覆土深度不小于2.2米。各种管线在穿机动车道下覆土不小于0.7米,在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覆土不小于0.6米。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用电负荷约为37.70MW,变压器总安装容量约为52.38MV。根据负荷预测,结合规划区电源现状、规划区用地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规划区电源全部由110kV东北新城变电站和110kV城东变电站按就近原则提供,容载比控制在1.8~2.1之间。

考虑到变电站对周围用地性质影响,110kV变电站采用紧凑型全户外式结构,变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各类区域环境保护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

4.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区总用有线通信容量为17845线。

在规划区内用户密度较大区规划新建一个通信二类局(模块局),容量为17845线,建立以光缆环网为主的本地干线传输网。

规划新建的通信机房设备按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建设标准建设,实现光网100%覆盖,并提供1000Mb/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Mb/s及以上的网速,企业用户宽度实现1000Mb/s及以上的网速。

保留现有的邮政所,根据服务半径2~5km设置邮政分局(支局),在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位置设置邮政投递点,完善邮件分检服务系统。

5.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区规划人口约2.5万人,规划区规划期末年用气总量为250.78万标准立方米/年。规划形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为辅的城乡多气源结构,气源接自丽江—迪庆支线。

规划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A一级系统。采暖方式为片区集中供暖,供暖燃气由居民燃气管线接入供暖站。

6.热力工程规划

因香格里拉市属低纬度高山寒温性气候,长冬无夏,春秋季短,年温差大,冬季需集中供热采暖,供暖时间主要集中在11月末至次年3月初,供暖时间按照100天考虑。根据《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暖气片、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规划采用集中供暖+分散供暖相结合的方式,建筑相对集中、供暖面积较大的中心城区采用集中供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暖入户管网末端设施配套改造,逐步推进城镇居民集中供暖。

规划结合新城建设及城市更新,完善城市更新单元供热管网敷设。规划采用低温水直接供热方式,供热管网采用枝状管网布置形式;管网采用闭式双管制系统,以减少系统补水量。规划采用低温水直接供热,供回水温度为80/60摄氏度。

7.环卫工程规划

预测片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30吨。规划生活垃圾由城区垃圾转运站收集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近期采用卫生填埋为主,远期采用碳化热解+卫生填埋工艺。

建筑垃圾近期由产生单位负责,不允许混入生活垃圾中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卫部门负责许可证发放及运输路线要求;远期成立市场化的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只付费不清运,环卫部门对清运公司实施监管,由新建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

远期可以将医疗垃圾、电子垃圾、废塑料、废轮胎、日光灯管等各种固废回收利用设施集中建设,并补充建设宣传教育、科研实证等设施,建立综合性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园。

规划新增2处垃圾转运站,1处位于康定路西侧,占地0.3131公顷;一处位于思娘路与奔巴东路交汇处,占地0.3572公顷。

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应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规划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干道,间隔300~500米设置一座,一般街道每间隔800米设置一座,工业仓储用地按800~10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主干路、次干路按500~8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可与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道班房合并设置,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置公共厕所。

(十)开发建设控制

1.强度分区

单元整体处于二级开发强度分区,部分位于三级开发强度分区。结合规划区实际,对局部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细化。

2.控制指标

(1)容积率

传导《市级总规》传导。片区风貌应体现民族元素,与城市整体风貌保持一致。单元高度控制原则不超过36米,强度控制原则不超过2.5。

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为≤2.5;

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为 ≤2.0;

幼儿园用地容积率控制为 ≤0.8;

中小学用地、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控制为 ≤1.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容积率: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容积率为0.05,防护绿地不赋值容积率。

(2)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为≤40%;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为≤40%;

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为≤30%;

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为≤30%;

高等院校用地建筑密度为≤3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密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密度为≤5%,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密度。

(3)建筑高度

居住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或≤36米;

商业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

中小学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

幼儿园用地高度控制为≤12米;

高等院校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高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高度≤5m,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高度。

(4)绿地率

居住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35%。

商业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2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绿地率:公园绿地的绿地率≥65%、广场用地的绿地率≥20%、防护绿地的绿地率≥90%。

(5)其他类型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科研机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有关专业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控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确定。

3.规划单元划分及编号

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6,规划结合地块功能,以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公共绿带以及河流水系等为界划分街坊,规划区内共划定14个街坊,326个地块(街坊与地块范围详见地块划分图)。

4.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5.建筑退让

(1)总体控制要求

建(构)筑物与建设项目地块边界、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与规划河湖、山体、高压线走廊等的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日照、消防、交通、环保、防汛、防空、抗震、安全保密和卫生视距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沿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以下要求控制: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室露出室外地坪部分,其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标准段的距离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2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表

道路宽度(米)

建筑高度≤24米最小退距(米)

D>60

>20

48<D≤60

10-20

36<D≤48

5-10

24<D≤36

3-4

D≤24

2-3

(3)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距离,按两条相交道路中道路红线宽度较宽的道路退距进行退让,且不小于5米。

(4)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建设项目地块边界内的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①对周边已有的合法永久性建筑物,优先保证现有合法永久性建筑物获得规定标准的日照,然后根据消防、交通等要求确定其建筑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其地上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下表的规定;

②地界另一侧为公共空间的,单元内的城市道路不设日照要求规定,但其两侧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的应遵照城市道路退距条款执行;

③小宗地、自身用地建筑退用地界线,因用地受限,难以满足上表要求时,需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表3 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控制表

建筑类别

建筑朝向

建筑高度的倍数

最低要求(米)

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3

高层

主要朝向

a≤30°

0.3H

6

30°<a≤60°

0.25H

次要朝向

0.2H

4

非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

3

高层

主要朝向

a≤30°

0.2H

6

30°<a≤60°

0.16H

次要朝向

0.125H

4


(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

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退让地块边界10M,邻路一侧与建筑控制线退让同等距离。

(6)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

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其后退线路距离除有关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表4 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

线路电压等级(kv)

最近架空电力边导线(m)

规划高压线走廊中心线(m)

≤10

2

——

35

3

10

66、110

4

15

220

5

20

330

6

23

500

10

38

750、1000

15

55

直流±500

10

35

直流±800

12

45

注:1、规划区内中心地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区域及走廊狭窄,架空线路难以通过的地区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采用地下电缆线路;城市地下电缆线路路径和敷设方式的选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应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同时电缆通道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电网发展需求。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2、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区域现状保留地块改建、扩建活动,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的有关规定。

6.城市设计引导

建立贯穿规划单元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立足行政中枢、旅游门户、高端宜居、民生服务四大核心功能,以藏式风貌 + 生态绿廊 + 复合交通 + 存量更新为抓手,打造 “行政高效、旅游便捷、居住高端、服务完善、风貌独特” 的高原城市核心区。通过精心规划设计和保护提升,使单元拥有富有文化魅力、令人赏心悦目的现代建筑、生态优美的环境、舒适整洁的街道、清新宜人的绿色开放空间和美观清澈的河流,建设令人愉悦城市单元。

(1)品质居住区

依托生态与文化资源,打造涉藏地区高品质居住示范区 ,按“社区生活圈”标准布局,配建社区广场、老年活动站、儿童托管点,配套生鲜便利店等生活服务设施。

(2)教育配套区

在现有中小学的基础上,可新增所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服务设施;学校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共享运动场地,提升资源利用率;

需注重“邻里互动”空间的打造,居住区宜采用“合院式”布局,通过设置共享庭院等形成社区中心广场,营造四季有景的社区休闲环境。

7.建筑风貌引导

(1)总体风貌定位

以香格里拉地方建筑风格为主,融合现代功能与传统元素,避免“纯仿古”或“纯现代”,形成“藏风新韵”的建筑特色。现代藏式居住环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融入了现代化的元素,使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和便捷。以藏式建筑风格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和组合形式,形成整齐有序的空间肌理。

(2)建筑要素引导

①屋顶

居住建筑:采用“平坡结合”屋顶,坡屋顶坡度约1:3-1:4,以灰色、深灰色为主,局部可装饰藏式纹样。

公共建筑:可提取藏式坡顶形式线条,慎重选择“金顶”形式的装饰屋面,多以青、深灰色屋面为主,局部可点缀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使建筑色彩丰富变化,避免明亮色彩的大面积、过度使用。

商业建筑:小体量建筑益采用单坡或双坡屋顶,连片商业可采用“多院多顶”布局,避免大跨度、无变化的连续平屋顶。

②立面

居住建筑:采用“三段式”构图(基座、墙身、檐口)时,基座益用石材、文化石贴面等(浅灰色)生态、仿生态材质,墙身以白色、淡土黄色为主,檐口、建筑局部可用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装饰。护栏、门窗或装饰构件可采用木色质或刻藏式装饰纹作为局部点缀。

公共建筑:立面简洁,局部设置藏式门廊、窗套等。避免大面积玻璃幕墙造成的建筑能耗增加及光污染。

商业建筑:立面采用“虚实结合”,优先采用涂料或石材,局部点缀藏式装饰构件、雕花门楣,木色质框架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

③材质

优先选取在地材料,如:石材、木材、闪片瓦、小青瓦等,减少外地建材运输,降低碳排;推广使用环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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