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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3556/202200303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0 09:15     浏览次数: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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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 负责侦办全市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 负责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拨、发放和管理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6.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7.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等保障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据统计(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大队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起,破案10起(已移送), 5起正在办理,销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件6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1起,非法采矿案1起,盗伐林木案6起,森林火灾案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起。与2020年同期相比,案件起数上升4起(2020年共13起,销案2起),行政案件因大队机构改革,无林业行政处罚权限,导致办理案件数量下降

 

(一)强化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安排,大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及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3月起有步骤分阶段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确保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相互促进,持续稳步发展和进步。一是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始终,第一时间为全体民辅警订购四本必读书籍,同时充分利用市局及大队组织的“双周一学”、“两会一课”等,结合个人自学,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各级领导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讲话精神上,以及两个活动必学篇目学习,并通过开展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英模教育、警示教育,打牢队伍思想政治基础。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队组织集中学习25次,党员集中学习20次,领导讲党课2次,撰写心得体会132篇,开展警示教育4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二是围绕七大顽瘴痼疾,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精准施策、真查真改。在查纠整改中改良队伍纪律作风、净化整治生态。共评查2018年1月1日至今案件884起,未发现有逐利执法的问题。三是紧扣政法队伍职责,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在办好民生实事中赢得群众的信任,在主动履职尽责中强化使命担负。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切实杜绝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有力推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一年来大队队伍零违纪。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按照州、市疫情办关于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全大队大会研究防疫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站位;二是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抽调1名民警及安排16名辅警参加浪都疫情防控卡点、松园桥疫情防控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日均检查车辆50余台、人员100余名,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格咱乡浪都疫情防控卡点共检查车辆3000余辆,人员6000余人次;三是做好民辅警及其家属出返州摸底排查工作共计排查4次,每日报送疫情日报及应对疫情社会稳控专报共计202次;四是落实一线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措施,为全体民辅警购买了手套300副、一次性口罩230只、防护口罩80只、消毒液72瓶;五是做好单位内部消杀防护工作,对进入单位所有人员开展体温和健康检测,要求职工在办公区域内严格口罩佩戴,保持机关内部良好环境卫生,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民警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三)持续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基层派 出所、护林员、天保员等基层治安防控力量,切实加大林区、草原、河湖周边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查巡护力度,严密对入山人员的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与此同时,针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新形势新特点,深入摸排线索,全面清查全市餐饮、民族服装、货运、花鸟、工艺、古玩、药材和旅游商品市场等场所的实地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野生动物以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一年来大队出动警力2980人次,出动警车1090辆次,开展巡查检查205次。与乡镇林场、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执法8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古玩等各类重点场所25次,检查餐饮场所450家,检查农贸市场10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共收缴盗伐林木52.22立方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象牙制品1件,藏原羚角2个,大紫胸鹦鹉2只,玄凤鹦鹉2只,绿颊锥尾鹦鹉2只,1野生熊胆1个、麝香1个;救助了野生动物猪獾1只、啄木鸟1只,果子里1只、鳄鱼1条。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及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结合“昆仑2021”专项行动、“无火清明”突击行动等,以春节、清明前后等重要防火期为重点,科学部署警力,切实加强全市11个乡镇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林区的巡逻防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民警在全市范围内进村入户、上山下地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防火武装巡护。与此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向村民讲解森林防火知识。有效消除林区的火灾隐患,进一步保护了林区生态安全。

防火期内出动警力1600人次,车辆555台次,无人机巡护60台次,巡山巡查276次,排查火灾安全隐患136次,检查入山人员1300人次,登记入山车辆460台次,开展防火宣传220次,召开宣传会议50次,发放防火宣传单4000份。

(五)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双微“平台,结合日常巡查巡护,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向群众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及生物安全等领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工作中,形成众参与的良好保护格局。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次。

(六)强化机构职能改革,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犯罪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餐桌安全、用药安全、版权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8月13日,举行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揭牌仪式,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的模式,在大队加挂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统一承担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职责。环食药侦大队挂牌成立后,大队围绕民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击、治理、防范多管齐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餐饮、医疗、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排查,并按照权责分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一旦发现售卖伪劣产品,坚持找源头、追流向,形成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切实当好舌尖安全的守护者。截至目前,共完成四川宜宾“2.05”侵犯著作权案涉案、河南开封孙俭侠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山东滨州“2.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四川成都“龚君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案、吴志华非法经营案、河南开封吴学乾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6起案件线索协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当年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情况无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包含退休转在职14人,当年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48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8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预算收入对比减少345.76万元,减少-18.8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存在补发2016年1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以及森林公安业务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配套专项资金等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6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1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117.78万元,占总支出的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支出对比减少107.8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存在支付补发2016年1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1628.87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1148.96万元。占总支出的70.5%(2)农林水支出73.36万元,占总支出的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7万元,占总支出的7.2%;(3)卫生健康支出87.63万元,占总支出的5.3%;(4)住房公积金支出83.62万元,占总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78万元。与上年100.93万元对比增加16.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度办理案件增多,各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是:(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万元(2)执法办案支出7.84万元、(3)其他公安支出96.59万元。(4)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0.33。(5)执法与监督10.23工作开展情况:一年来大队出动警力2980人次,出动警车1090辆次,开展巡查检查205次。与乡镇林场、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执法8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古玩等各类重点场所25次,检查餐饮场所450家,检查农贸市场10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共收缴盗伐林木52.22立方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象牙制品1件,藏原羚角2个,大紫胸鹦鹉2只,玄凤鹦鹉2只,绿颊锥尾鹦鹉2只,1野生熊胆1个、麝香1个;救助了野生动物猪獾1只、啄木鸟1只,果子里1只、鳄鱼1条。

防火期内出动警力1600人次,车辆555台次,无人机巡护60台次,巡山巡查276次,排查火灾安全隐患136次,检查入山人员1300人次,登记入山车辆460台次,开展防火宣传220次,召开宣传会议50次,发放防火宣传单4000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9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09.1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117.78万元,占总支出的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支出对比减少107.8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存在支付补发2016年1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25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执法办案其他公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1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住房保障支出9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查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超出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51万元,上升106.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6.51 万元,增加10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 0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

2021年培训费支出0.9万元,主要是执法人员参加的各项培训费。

(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5万.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林区安全保障和社会稳控,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常态化检查,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重大森林火灾火险,严控林区社会秩序稳定。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和舆情处置。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严格新闻宣传纪律,积极用好主流媒体,用活新媒体,全面宣传林区安保工作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涉林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以教促管,减轻林区安保压力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7)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60.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工作方面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2,050.8万元,较上年增长 -15.33%。其中,流动资产 36.72 万元, 固定资产2,00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8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38.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50.8

36.72

2002.29

1795.78

91.02


59.36


1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8—附表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

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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