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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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3556/202100165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08-30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11:43     浏览次数: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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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 负责侦办全市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 负责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拨、发放和管理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6.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7.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等保障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队伍管理、车辆管理、枪支管理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教育及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年共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5次、综合业务培训2期、公务用枪培训考核1次,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学习培训109人次。

2、认真做好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项工作。按照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森林公安在机构编制、人员划转、经费保障、资产移交等方面实现平稳过渡。2020年6月29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举行森林警察大队转隶揭牌仪式,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正式转隶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更名为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目前,已完成机构编制、人员划转、人事任免、公章刻制等相关工作。

3、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93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3起,查破13起,移送起诉11起,转行政案件1起,撤案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9起(含刑事转林政1起)、治安案件2起。打处各类违法人员92人,收缴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14件,收缴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46头(只、件),救助野生动物23头(只),收缴枪支2支,上缴林政罚款103.17万元。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成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抽调尼西防控卡点执勤人员,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突击队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全局大会研究防疫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森林公安民警政治站位二是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抽调6名民警、14名辅警参加尼西疫情防控卡点、松园桥疫情防控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在防疫一线执勤期间,共检查登记入境、过境车辆9227辆、人员13388人,劝返车辆75辆,劝返人员313人;三是落实一线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措施,为全体民辅警购买了价值4万余元的防疫物资;五是开展疫情期间战时表彰工作,制定战时表彰工作方案,对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集体进行表彰。在抗疫工作中,我队2名民警受到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迪庆州森林公安局表彰奖励;六是做好单位内部消杀防护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

5、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打四查的总要求,将2020年办理野生动物案件任务进行分解,以破案数、打处数和缴获数三个绝对数为战果的检验标准,实行目标化推进。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检查142次,出动警力739人次,车辆288台次,与乡镇林场、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执法13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13处,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48,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71,检查餐饮场所120家,检查农贸市场19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2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48份。办理野生动物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重特大1起),行政案件29起,上缴罚没款26700元;救助野生动物23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7件、死体3块(件)、活体26只,收缴猎具2套,收缴的野生动物及制品涉案价值为95.68万元。

6、做好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宣传及火灾案件查处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对全市11个乡镇进行片区警力部署全面加强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林区的巡逻防控加大了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办力度,成功告破4.01金江吾竹村森林火灾案”“3.29开发区松园森林火灾案3.29虎跳峡金星村森林火灾案等3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2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4起,查破4起,移送起诉3起,撤案1起;立行政案件18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9起),查处18起,处罚17人、1单位。防火期内出动警力492人次,车辆301台次,巡山巡查247次,排查火灾安全隐患136次,检查入山人员1420人次,登记入山车辆490台次,开展防火宣传220次,召开宣传会议19次,发放防火宣传单4000份。

7、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派3名同志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细。同时,为助力脱贫,积极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爱心消费扶贫产品,干部职工自费购买了价值58123元的扶贫产品,着力化解了扶贫农畜产品滞销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入户走访工作15次,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8次,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2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次,开展扶贫点路域环境提升工作30天,为25户贫困户缴纳防贫保险,为贫困户解决生活、入学等困难3次,全年累计下沉人员293人次。

8、认真开展爱卫创卫及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开展爱卫、创卫工作。按照香格里拉市环境综合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到卫生责任区清扫卫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积极清扫卫生区道路两侧,维护了香格里拉良好形象。二是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加强平时工作中文书档案、项目工程档案、财务档案的管理,并按期限归类存入档案室。

9、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坚持践行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意识,领导班子带头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确保党建工作落在实处。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研究制定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围绕本年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民服务、扶贫点党建结对共建等活动,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形象,为森林公安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员集体学习26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6次,党校老师教授党课1次;全年共有3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3名同志发展成为预备党员,1名同志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党组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对全面从严治党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扛起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完善了坚持党组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层签订了十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制定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责任,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强化党内监督,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察,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不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采用学习文件材料、干部集中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座谈讨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2020年积极组织了各种学习培训二批次、64余人次;组织民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政治掮客苏洪波》,开展《孙小果案警示教育活动》,用反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并以问题为导向,撰写心得体会42篇,以案促改、深刻剖析,防微杜渐地抓好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退休转在职5人,当年退休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7人,主要是森林辅助警务人员。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3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1537.57万元对比收入增加293.96万元增加19.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补发2016年7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新录用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3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80万元,与上年1600.30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53.98万元,增加10.41%;项目支出100.93万元,与上年120.48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9.55万元减少16.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补发2016年7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新录用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未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3.80万元。与上年1479.82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53.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发2016年-2020年加班补贴。新录用1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3万元。与上年120.48万元对比减少19.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未完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是:(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2)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18.87万元、(3)执法与监督支出80.82万元。2、工作开展情况:(1)全力侦破一批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和林地资源案件200起以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森林公安的执法成果。2.完成对各类工程项目违规侵占林地违法案件查处30起以上,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市林地管理(3)加大对类破坏森林木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护国家资源。4做好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工作,向沿江一线各开发企业、开发商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家对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禁令,每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5加大对偷运、买卖珍稀、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查处力度。6对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民警年人均查处各类案件数力争达到9起:即年度办理刑事案件39起,林政案件312起。刑事案件以破案为准,行政案件综合查处率必须达到98%以上。(7做好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工作,向各开发企业、开发商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家对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禁令,每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8负责对全市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及重点森林旅游景区进行巡逻和治安管理,办理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类涉林案件,年内办理保护区内案件5起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其他资金支出1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8%。与上年1600.30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34.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补发2016年7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新录用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驻村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5%,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人员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用于开展香格里拉市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等发生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0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所需保障经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查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减少;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央要求,切实做到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62万元,下降7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91万元,下降6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出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林区安全保障和社会稳控,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常态化检查,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重大森林火灾火险,严控林区社会秩序稳定。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和舆情处置。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严格新闻宣传纪律,积极用好主流媒体,用活新媒体,全面宣传林区安保工作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涉林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以教促管,减轻林区安保压力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9万元,与上年141.80对比支出减少35.2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工作方面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耳目费、司法鉴定费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香格里拉市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422.19万元,较上年增长7.41%。其中,流动资产328.35万元,固定资产2082.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8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50.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22.19 

328.35 

2082.04 

1832.09 

120.52 

 

129.43 

 

1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

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8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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