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仁安路延长线83号 |
| 联系方式: | 0887-8222582 |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向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五)按照规定对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和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职能转变。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办公电话:0887-822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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