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安定路16号 |
| 联系方式: | 0887-8230802 |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决 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并做好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 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 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 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高 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 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 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 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 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七)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 补贴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 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 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 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 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 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 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 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在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就业指 导和服务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就业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后生”人员信息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社局负责。
(十五)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安定路中段
办公时间:1.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