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昌都路2号 |
| 联系方式: | 0887-8222979 |
(一)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2400公顷)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区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承担纳帕海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的监测工作。
(二)2004年12月,拉姆塞尔公约组织(Ramsar)批准纳帕海湿地成为国际重要湿地(编号为1440号)(面积2083公顷)。依据国际湿地公约,保护国际重要湿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国际重要湿地环境监测;制定国际重要湿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际重要湿地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国际重要湿地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国际重要湿地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三)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等各级部门对国家公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法承担纳帕海国家公园相关职责。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通知》(香编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设立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加挂纳帕海国家公园管理局,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管护局下设办公室、资源保护和社会科、科普宣教和生态旅游管理科、生态研究所、管护所5个内设机构。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