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 |
| 联系方式: | 8223934 |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二楼。
办公电话(传真号码):82239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冬令时:9:00—12:00,14: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