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金江镇 |
| 联系方式: | 08878810001 |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金江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讨论金江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得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七)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加强乡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十二)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决定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十四)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0887-8810001(传真:0887-8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