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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3-16
香格里拉市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16 09:12     浏览次数: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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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探索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涉农领域财政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试点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6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的通知(云财202516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2025179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香格里拉市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根据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香格里拉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加大衔接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香格里拉市“十五五”规划和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香格里拉市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支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集中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按照乡村振兴标准优先保障脱贫村、脱贫人口脱贫巩固支出,向年度内重点建设的乡村振兴项目倾斜不得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二)编制必要性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是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当务之急。第一,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需要,必须统筹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第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必须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落实资金使用机制,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资金使用机制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立项。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瞄准目标,规范使用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最终目标。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争取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支出,不得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须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集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致力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做到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

(四)加强管理,跟踪问效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有全过程监管责任。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设立了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工作,研究确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等重大事项。

合理划分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单位职责

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项目审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制定和报批、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和公示8个流程。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部门责任制,相关行业部门责任为:

1.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与省、州长期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立项目库时需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的规定对入库项目执行前期论证、审定等程序,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入库。(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配合)

3.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4.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5.制定衔接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及绩效自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年度目标、项目实施内容制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再根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

6.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和管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

7.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年度目标和实施内容设立绩效指标体系,并积极组织绩效自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并按时将绩效自评报表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香格里拉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8.全面公开公示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

(三)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结果运用体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各乡(镇)、各市级直属部门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各有关部门应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乡村振兴项目部门及乡(镇)要打通公示“最后一公里”,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到村、组、项目实施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阳光透明。

(五)加强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以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察委为主的执纪问责机制两办督查室要把精力集中到对资金使用方案的推进落实上来,对凡是工作推进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得力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委。

市纪委监察委要强化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受理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拒不执行决策部署,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挪用、侵占、套取、骗取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市纪委监察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1.中央层面(18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2.省级层面(2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

3.州级层面(2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

(二)资金管理、实施方式及拨付流程

中央、省、州级财政涉农资金下达到财政后,由市财政局2日内通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资金绩效办。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资金绩效办在15日内,结合涉农整合方案,年度项目计划、实施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民宗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日内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研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事项整理报送会议纪要。市财政局按照会议要求在2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三)年度资金投入

2026年,香格里拉市计划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120.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合计26565.85万元,省级财政合计6554.67万元。具体情况为:

1.中央财政合计26565.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92.67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3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650.00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3595.3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87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0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0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10.79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14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54.6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54.67万元。

六、项目规划

本方案规划项目总投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120.52万元。

(一)农业生产项目

资金规模:16744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加工流通项目建设、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建设项目、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其他产业基地建设。

绩效目标: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加工流通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种植产业发展项目,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户增收;完成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建设项目、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提供更多就业渠道,改善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促进经济发展。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畜牧生产项目

资金规模:7179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各种特色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产业提质增效项目、“一县一业”特色畜禽产业发展项目。

绩效目标:建设完成各种特色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和“一县一业”特色畜禽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市牦牛、尼西鸡、藏香猪林麝产业发展,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发展。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林业改革发展项目

资金规模:200万元

实施地点:建塘镇

建设任务:苗木培育引进海棠无纺布袋苗1500株、紫叶李无纺布袋苗1500株、高秆月季无纺布袋苗1700株、塔柏无纺布袋苗2000株、榆叶梅无纺布袋苗1500株、樱花无纺布袋苗1500株。

绩效目标:完成26亩林地建设,项目按要求完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资金规模:875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尼西乡洛吉乡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人均收入。完成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和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补齐民族村寨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和创新发展民族手工业。

绩效目标:完成尼西乡、洛吉乡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当地农户务工,增加人均收入,同时补齐民族村寨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和创新发展民族手工业。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水利发展项目

资金规模:500.52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工程共涉及31件水源工程。水源工程包含水源围栏、取水坝、沉砂池、取水池,本次设计新建水源围栏1290m,取水坝19座,取水池7座,沉砂池18座。

绩效目标: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项目建成后,提高用水质量,全面提升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田建设

资金规模:1000万元

实施地点:尼西乡

建设任务:一是蓄水灌溉工程新建取水口2座,沉砂池1座,修复蓄水池1座,建设蓄水池共14座共9465m3(其中5m3蓄水池1座,30m3蓄水池2座,200m3蓄水池2座,300m3蓄水池2座,400m3蓄水池1座,500m3蓄水池2座,1000m3蓄水池2座,2000m3蓄水池2座)。新建管道12312m。田间灌注桩66座,闸阀井39座,水表14二是渠道灌溉工程项目区新建及修复排水灌溉渠道260条共计22533m

三是机耕路工程为改善项目区机耕条件,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改扩建机耕路206条共计37468m道路挡墙25m,埋设涵管56m,过车盖板298m,建设机耕桥9四是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本次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556亩,全部施用颗粒有机肥作底肥施用。

绩效目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556亩,预计受益农户635户,2223人。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指挥部

)农村环境整治

资金规模:4682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在11个乡镇开展农村公共厕所整改,对问题公厕的水、电、化粪池等进行提升改造;推进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通过管网将用水集中收集至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按户改造污水排放;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购买箱体建设垃圾中转站、新建更新垃圾热解处理站,提升改造原有垃圾基础设施。此外,在11乡镇推进公共照明后续管护项目

绩效目标:一是计划维修100座农村问题公厕,保障公厕设施设备运维管护等需求,提高厕所革命提质增效,受益群众29037186412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二是通过系统化治理与管控,解决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水生态质量,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实施, 7612469人受益,群众满意率>95%三是建立完善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和效能,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建成后,使30000户,99000人受益,群众满意度到95%以上;四是新建太阳能路灯1300盏、修缮1800盏,实现项目覆盖区域绿色节能照明覆盖率100%,夜间照明盲区消除率100%;村民夜间出行安全保障率达100%,乡村人居环境美化提升效果显著,村民对项目满意度≥95%,以绿色节能完善农村照明基础设施,切实提升村民夜间出行安全与生活便利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他

1.香格里拉市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项目

资金规模:4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要求,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对省内跨州(市)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绩效目标:放外出务工交通补助40万元;预计带动劳动力外出务工300300人,激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的积极性,增加工资性收入;外出务工劳动力满意度90%以上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资金规模:6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重点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边缘易致贫”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00个,按照乡村综合环境治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1200/月·人、就业和社保协理员1900/月·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绩效目标:通过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400400人就近就地就业;户均工资性收入不少于1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满意度90%以上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2026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资金规模:37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2026年春季秋季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年。

绩效目标:时效指标补助及时发放率 100%;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户、监测户户数2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脱贫户、监测户满意度98%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4.项目管理费

资金规模:9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用于全市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绩效目标:确保项目从前期规划到后期评价的全流程得到专业、高效的管理,以保障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最终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年度内资金使用合规率100%,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管理费使用部门和各乡(镇)

5.困难群众饮用安全低氟边销茶项目

资金规模:3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该项目主要针对存在饮茶型高氟病隐患地区的困难群众,通过发放低氟边销茶,帮助他们改变长期饮用高氟茶的习惯,遏制饮茶型高氟病的蔓延。

绩效目标:困难群众饮用安全低氟边销茶项目是一项旨在保障困难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民族团结的民生项目,已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 。通过实施安全低氟边销茶发放项目,保障困难群众身体健康,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一是预计为3000名困难群众节省茶叶购买支出,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二是保障3000名困难群众身体健康,减少氟斑牙、氟骨症等地方病发生;三是通过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健康意识;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度计划:2026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乡(镇)

 

附件:1.香格里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基本情况表

            2.香格里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情况表

            3.香格里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表

            4.香格里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统计表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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