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4-28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 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09:41     浏览次数:48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

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以来挂牌督办及典型较大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38号),安委办评估组于2025年722日至7月23日,组织对虎跳峡镇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由市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估组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及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照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了细致核实;与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及企业进行了座谈问询;实地检查了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集体审议并通过了督查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2024720日约1630分,香格里拉市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8万元。该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成立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20”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12月24日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复

三、事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 香格里拉市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31万元人民币,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罚款,截止2026年12月30日前缴清所有罚款。

2. 云南厚丰矿业有限公司,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31万元人民币,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罚款,截止2026年12月30日前缴清所有罚款。

3. 王XX香格里拉市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3.84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4. 黄XX云南厚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由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3.84万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香格里拉市剑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刻汲取“7·20”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执行机制:企业重新梳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制度执行台账”,由安全管理人员每周核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岗位和人员实行连带追责,确保规章制度从“纸上”落到“实处”。

(二)深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针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企业重构培训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织密隐患排查网络: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重点环节实行“作业前检查、作业中监护、作业后复盘”全流程管控。鼓励员工上报身边隐患,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形成“全员参与、即时处置”的隐患治理机制。

(四)规范特种作业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核查证书有效期,严禁无证、过期上岗,从源头杜绝违规操作风险。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厚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资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如实记录培训教育情况;开展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工作建议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一是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工作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事故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组认为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重视川玉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案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防范措施整改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级、各有关部门涉事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达到了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