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持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与文明城市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集中攻坚整治,集中整治期满后转入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持续开展长期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香格里拉市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周边区域,以及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和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公共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未在规范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跨压停车泊位标线、逆向停放、超线停放等违规停放行为;
(二)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停放,影响应急通行及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三)在公交车站台、急救站点、加油站、消防栓等重要公共设施周边10米范围内违规停车的行为;
(四)长期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无人使用、无人挪动的“僵尸车”;
(五)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挖城市道路、违规占道施工、占道堆放物料影响通行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车辆停放、占道通行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教育劝导规范。专项整治开展初期,执法人员对首次轻微违法停车的驾驶人,采取现场劝导、口头警告、普法教育等方式,引导驾驶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停放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法查处。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动开展常态化管控,通过电子警察智能抓拍、路面机动巡逻、重点路段定点值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停车车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严重阻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违停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拖移。
(三)从严联合惩戒。对拒不配合执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置;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示
文明停车彰显城市文明,交通有序需要全民共建。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文明停车、规范出行意识,杜绝各类违停行为,主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