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香格里拉县司法局本着“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指导思想,以“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矛盾化解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的平安建设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以宽广的眼界把握矛盾化解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坚持“四个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大胆负责,阳光作业,科学调解,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全县村两委班子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局基层股牵头及时对61个村级调委会、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全县设立人民调解组织73个。
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13年1月至今,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43件,成功调处52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91件、邻里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8件、合同纠纷20件、损害赔偿纠纷29件、环境保护纠纷1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39件、计划生育纠纷3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2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其他纠纷3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人数31)、制止群体性械斗数7件(涉及人数84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涉及人数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1件(涉及人数125人)、排查纠纷85场次,预防纠纷103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通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很多矛盾纠纷都消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群众一个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县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