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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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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02-27
《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7 11:36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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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香格里拉市市规委会审议并根据专家、部门、业主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主要规划图件向全社会公示。

一、规划简介

(一) 总则

1、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建设好滇西北高原区域发展、大滇西旅游环线,深化细化《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指导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城镇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2、规划范围

传导《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三坝纳西族乡中心镇区划定1个详细规划单元,单元以中心镇区范围作为单元边界。北至加油站与公路交叉口,南至镇区乡政府旁主干道,东至污水处理厂,西至镇区主干道,总面积52.8199公顷,主导功能为综合功能,为533401202010001

(二)定位与规模控制

1、功能定位

依托自然山水景观要素,文化旅游服务业,打造香格里拉市的纳西族民族文化核心区,形成以旅游集散、旅游服务、高原农产仓储为主要功能的东巴文化旅游高原特色集镇区

2、发展目标

以人为本,精明筹划空间利用,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生态农业支柱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建成香格里拉市的纳西族民族文化溯源之旅,形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旅游小镇

3、规模控制

城镇单元常住及服务人口规模为0.0586万人;城镇单元内总建设用地规模为30.2454公顷;城镇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规模为27.4128公顷。

(三)底线管控

本单元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高原九大湖泊的湖滨生态控制线、湖泊生态黄线、工业用地红线等控制线。

三坝纳西族乡传导上位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7.4128公顷。

(四)空间结构

依托中心镇区自然山水格局和城镇发展脉络,构建三坝纳西族乡城镇单元 “一轴、两心、两廊、四组团” 的功能结构

一轴:串联集镇区与白水台景区,依托集镇主干道形成的镇区主要轴线

两心:形成以城镇行政办公、文化服务、商业等集中形成的集镇综合服务核心和以游客服务中心为主的游客服务核心;

两廊:依托省道S230及联通旅游度假组团的道路形成两条通往外部的主要交通廊道;

四组团:形成集镇综合组团,旅游服务组团、旅游度假组团和绿色产业组团四个组团。

(五)规划用地布局

本次城镇单元面积为52.8199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7.412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25.4071公顷。

1、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7.412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面积的51.90%,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与一类农村宅基地(70301)为主,规划新增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097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4.00%;一类农村宅基地1.4252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5.20%;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68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25%主要布局在集镇综合组团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用地规模11.763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42.91%。

其中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为3.624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3.22%文化用地(0803)面积为0.368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34%,保留现状图书馆。教育用地(0804)面积为7.002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25.54%。保留三坝白水台小学、三坝幼儿园。体育用地(0805)面积为0.119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44%。规划新增三坝体育健身中心。医疗卫生用地(0806)面积为0.333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22%。保留三坝乡卫生院。社会福利用地(0807)0.315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15%规划新增养老院1处。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7.612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27.77%。包括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娱乐用地

其中规划零售商业用地0.347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27%,批发市场用地0.306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12%,餐饮用地0.980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3.58%%,旅馆用地1.214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4.4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373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36%,未细分的商业用地1.303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4.76%;商务金融用地0.221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81%。规划保留原农村信用社;娱乐用地2.864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0.45%.

4)仓储用地(11

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0.759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2.77%,规划形成三坝冷链物流基地及特色农产品分拣中心

5)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3.0186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1.01%,包括中心镇区干路和支路。规划交通场站用地包括:对外交通场站用地(1208010.0608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22%;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0.2542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93%。

6)公用设施用地(13)

传导并优化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其包括排水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供热用地。用地规模0.843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3.08%。其中排水用地(1303)0.244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89%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站;供热用地(0.1989),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73%,规划新增一处供暖站;环卫用地(1309)0.210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77%规划保留现状垃圾热解站;消防用地(1310)0.189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69%规划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传导并优化调整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用地规模0.509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1.86%。其中规划公园绿地(1401)0.207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76%。规划新建三坝小游园一处,街头绿地一处;防护绿地(1402)0.250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91%广场用地(1403)0.0508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0.19%,规划新建民族广场一处

2、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布局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25.4071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面积的48.1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531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23.0540公顷。

1)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面积2.353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的9.26%。包括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用地、采矿用地、公路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2)城镇开发边界外非建设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外非建设用地面积23.054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的90.74%。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

省道S230是三坝纳西族乡对外联通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香格里拉和三坝纳西族乡的重要旅游通道。在中心镇区范围内省道S230作为城市主要道路进行使用

2)交通场站

三坝乡中心镇区目前没有客运站和公交车站,为满足未来集镇旅游发展需求,规划在中心镇区西侧集合旅游集散中心规划城镇客运站1处。

2、道路交通规划

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主要道路网络,规划主要通过加强片区间交通联系,完善地块内部道路系统,提高道路的通达效果。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干路、支路”两个层次的路网。

单元内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整体路网密度不低于9.44公里/平方公里。优化城市生活性与交通性路网结构,根据城镇组团拓展组织交通体系。

1)干路1号路:单元内1号道路红线宽度为13-20米

2)支路(2、3、4、5、7、8、9号路):道路红线宽度为7米。

3)支路(6号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1.5米。

2、道路断面设计 

规划根据道路的等级、红线宽度确定多种道路断面形式。新建道路应尽可能按此标准执行,原有道路改造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4、道路绿化控制

道路绿化要与道路的性质、功能相适应,符合道路使用者的行为规律。道路绿化应与街道的空间尺度相协调,应能够加强道路的特性。道路绿化不仅应满足遮荫、滞尘、减噪、遮挡汽车眩光等防护功能,还应符合美学要求,使道路有完整、连续、协调的景观形象。要选择适宜的树种,形成优美、稳定的景观。

5、公交线网规划

沿公交客流走廊布置,连接主要客流点,主要连接中心镇区和白水台以及连接中心镇区外围有较大客流交换的组团。规划利用客流量较大的主次干路规划公共交通线路,联系规划区各个地块。规划区以500米覆盖半径计算,公交线网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做到城乡公交一体化,本次规划1条城乡公交路线。

结合城市旅游、休闲文化,打造品牌线路,提升公交形象。

7、静态交通规划

按照“配建为主、专建为辅、路内补充”的原则,其余各功能用地按相应指标配建停车泊位,路侧按照规定和实际需求设置路内停车位。

规划规划新增一个公交首末站,满足对外公共交通需求,为旅游服务提供站点。

规划新增两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时提倡共享停车,利用学校、文化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场地空闲时期作为停车使用

8、加油站及充电站规划

1)加油站规划

传导上位规划,目前,中心镇区有一座加油站,分布在规划区北侧230省道旁,规划更新改造现状加油站

2)充电站规划

结合城镇未来发展考虑在中心镇区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增加建设充电桩。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构建一个乡镇社区生活圈体系,结合片区常住人口规模,构建2个“5-10分钟”层级的生活圈,具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公共服务规划设施一览表

分类

设施类型

名称

地块编码

用地面积()

设施等级

建设状态

(现状保留/新增)

落地方式

(独立占地/非独立占地)

管控形式

备注

教育设施

小学

三坝白水台小学

SB-02-06

65768.87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幼儿园

三坝幼儿园

SB-02-07

4443.45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行政管理设施

政府

三坝乡人民政府

SB-03-08

11642.71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三坝乡司法所

交警队

三坝乡交警中队

SB-01-07

3089.77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财政所

三坝乡财政所

SB-04-02

1327.68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派出所

三坝乡派出所

SB-02-03

1888.07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森林派出所

三坝乡林业执法队

SB-07-01

13846.2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供电所

三坝乡供电所

SB-03-03

1270.1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农事服务站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SB-04-07

3072.63

乡集镇层级

新增

非独立占地

条文控制


医疗卫生设施

乡镇卫生院

三坝乡卫生院

SB-03-01

3423.2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公共文化设施

图书馆

三坝乡图书室

SB-03-01

3758.3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文化站与图书馆合建

文化室

三坝乡文化站

体育健身设施

运动场所

体育健身中心

SB-03-06

1236.41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福利设施

乡镇养老院

三坝乡养老院

SB-05-03

3197.83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商业服务设施

农贸市场

三坝乡农贸市场

SB-04-06

3058.40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云南农信

云南农村信用社

SB-03-10

2119.08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物流设施

邮政所

三坝乡邮政所

SB-04-03

610.95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交通设施

交通枢纽

三坝客运站

SB-01-04

654.69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社会停车场

停车场

SB-03-13

537.98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加油(气)站

顺尤石化

SB-07-04

1833.4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公用设施

排水设施

污水处理厂

SB-04-16

2417.64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环卫设施

三坝垃圾热解厂

SB-04-15

2078.35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供热站

三坝供热站

SB-04-17

1901.62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防灾减灾设施

固定避难场所

三坝乡白水台小学

SB-02-06

65768.87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应急避难场所

三坝小游园

SB-03-07

1509.93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点控制


社会停车场

SB-03-13

537.98

乡集镇层级

新增

独立占地

定点控制


救灾指挥中心

三坝乡人民政府

SB-03-08

11642.71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医疗救灾单位

三坝乡卫生院

SB-03-01

3423.29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独立占地

定界管控


消防救灾单位

乡镇专职消防队

SB-04-08

1861.36

乡集镇层级

现状保留

非独立占地

条文管控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开敞空间系统规划

城镇单元规划形成“两廊多点多片区”的开敞空间格局。

“两廊”包括230省道景观廊道和中心镇区主要道路空间景观廊道。230省道景观廊道主要依托道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形成的开敞空间,打造道路绿带景观空间;中心镇区主要道路空间景观廊道依托规划区内的主干道及水系,打造水景干道景观带。

“多点”包括三坝小游园、三坝民族文化广场2个景观节点。

“多片”为一般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山林空间、道路绿地空间。

2、绿地系统布局

规划公园绿地2处,防护绿地5处,广场用地1处

根据城镇镇2035年规划城镇人口数586人为计算基数,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为0.2075公顷,城镇镇人均绿地指标为3.54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0.2507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0508公顷。

(九)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城镇单元远期最高日用水总量为:173立方米/日。中心镇区现状供水为白水台河。规划改扩建现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三坝水厂,水厂规模确定为:水平年600m³/d。未来将对城镇单元以及周边自然村统一供水。

规划单元内自来水从单元西北侧水厂引入给水主管进行供给。给水管道沿道路敷设,管道覆土按不小于1.0m控制,干管管径为DN300mm,支管管径为DN200mm。

2、污水工程规划

中心镇区大部分地区的排放体制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街区部分地段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

总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5%计算,则总污水量约为147.05立方米/日。

规划保留中心镇区东部现有5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深度一级(A),主要负责规划区的生活与污水收集。生活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河流或进行农田灌溉,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根据规划范围用地布局、地形地貌、道路坡向等因素沿道路敷设污水管道。污水管道沿道路单侧布管。污水管径小于DN250的采用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大于等于DN250的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在道路坡度较大地段,采用跌水井来克服管坡过大、流速快的问题。

3、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雨水管道按分散、就近、自流的原则布置。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系统后,就近排入周边现状水系、绿地和农林用地。

雨水管网的布置按就近排放为原则,沿规划道路布置,布置在道路或人行道下,排水顺应道路坡向,以分散的排放方式,以最短距离排放到下游水系,保证雨水的及时排放。雨水系统的布置宜结合防洪规划综合考虑,使雨水能够再利用。按分散就近排放原则,保留城市现有水系,新设景观水面,充分利用自然地势排放雨水。

管道DN250及以上管径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N250以下采用塑料排水管,顺应自然坡度,重力自流。

4、供电工程规划

负荷预测结果最大负荷约4.63MW。

确定规划范围内高压配电等级为10KV。主要供电电源为三坝变电站供电。10KV主干线电缆网络宜按单环或双环组网,组成环网的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

5、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确定规划区内各移动通信网络应实现无间隙全覆盖。通信局所和基站不得单独规划用地,优先利用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规划部署通信基础设施,并预留通信局所、通信基站至通信管道之间的路由通道。

现状规划区内现已有邮政支局,用邮条件较好,规划予以保留邮政支局,并设置1座邮政所(与通信模块局共设)即可满足用邮需求。

6、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人口及气化率

规划范围内灌装液化石油气(LPG)气化率为100%。

2.用气量预测

本规划范围用气对象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公建和商业用气,预测城镇单元天然气总用气量63.96Nm³/年。

3.气源规划

全部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三坝乡远离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较小,城镇化水平较低,受地理、投资、规模、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暂时不考虑发展管道天然气,主要是扩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以发展液化石油气为主。

6、供暖工程规划

根据迪庆州热力公司相关要求,在中心镇区预留供暖站用地1989平米(2.98亩)。

供热面积根据总图及经济专业提供的数据,估算如下:热负荷远期为13.15兆瓦。为保证热量能够及时送至终端用户,根据规划范围用地性质布局情况及建筑需热量配置室内热力交换站,以满足居民生活、生产需要。

8、环卫设施规划

城镇单元内2035生活垃圾总产量为每天0.586吨。生产性单位产生的垃圾由各户及各养殖户、生产企业独立收集。

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各垃圾处理场站以集中处理为主,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丢弃在公共垃圾桶内,配以封闭垃圾收集车,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清理到现有的垃圾中转站。

保留中心镇区东部原有垃圾热解站(承担转运功能)一处。

制定有效的卫生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的环卫保洁人员。配备相应的垃圾清运设备,做到垃圾日积日清,彻底改变镇区“脏、乱、差”现象。

沿主要道路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设置间距为干道25-50米,支路50-100米。

1)公厕

积极鼓励和引导与公共建筑协同建设。公厕应尽可能满足500米的服务半径,可结合公共活动中心、停车场、垃圾房等统一布局。镇区内现有旱厕逐步改建为水冲厕所,规划保留现状1座公厕,新建3座公厕。

2)环卫专用停车场

规划的环境卫生停车场与垃圾转运站用地合建。

3)垃圾箱

单元内共需设置垃圾箱约42个,设置间隔为:商业街区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支路及一般道路80-100米;同时在公共空间及居住区内也应注意垃圾箱设置。

(十)综合防灾规划

1)防灾减灾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中心镇区设立防灾减灾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镇政府),应急医疗场所1处(卫生院)。固定避难场所(三坝乡白水台小学操场、停车场1个)、应急避难场所(政府广场、规划公园绿地)、疏散通道(所有规划道路)。

2)防灾单元划分

将城镇单元划分为1个安全防灾分区,1个安全防灾单元。

(十一)防洪排涝规划

城镇镇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城镇水库设计洪水位为50年一遇,中小河流按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河道上的桥梁等构筑物设防标准应大于或等于相应河(沟)道的设防标准。防洪标准和总规一致

(十二)消防规划

1)城镇单元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中心镇区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镇区耐火等级低且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开辟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

2)消防站布局

衔接香格里拉市消防专项规划,新增小型消防站一个,按二级乡镇消防队配置,位于南部单元。

(十三)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云南省各地抗震设防烈度表》,东旺乡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提高1个设防等级。

(十四)城市设计

1)重点风貌片区

构建“综合服务风貌区、旅游综合服务商贸区、产业风貌区”三大分区。

2)各片区管控要求

综合服务风貌区:以乡政府为核心承接卫生院、三坝乡白水台小学、农贸市场等为主的综合服务发展区。包含居住、医疗卫生、教育、行政办公、商业功能,对现有入镇区的主要街道进行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突显纳西风格,融入东巴文化元素,使其协调统一。扩宽由旅游东环线进入乡镇的道路。绿化、亮化老镇发展区,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建筑物建造时,民居应控制在5层以下,农村宅基地应控制在3层以下,公共建筑不得超过6层,建设宜人宜居的三坝乡行政服务核心发展区。

旅游服务商贸区:位于镇区西部的新建区域,以商业集散、旅游服务为主导功能。建设集散广场、游客服务中心、纳西风情商业街、特色客栈街区、中心广场、精品酒店,民居应控制在5层以下,农村宅基地应控制在3层以下,公共建筑不得超过6层,建筑风格以青瓦白墙的纳西族风格为主。

产业风貌区:位于镇区北边建设区域,该组团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展销和旅游服务为主,要特别注意产业发展和与周边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筑布局自然山体的关系。

(十五)城市“四线”管控

1、城市绿线布局与管控

城镇单元划定城市绿线面积一共1处,总面积0.1480公顷。划定的城市绿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2、城市黄线布局与管控

城镇单元内传导落实城市黄线4处,总面积0.8435公顷。包括环卫站、污水设施、供热站和消防站

(十三)开发建设控制

1、地块划分及编码

城镇单元对用地按三级系统进行地块划分,本次规划地块编码仅对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建设用地(除城镇村道路用地外)进行标号。城镇单元地块编码采用“街区编号+地块编号”方式进行编号,编号结构为:片区编号-街区编号-地块编号,例如:SB-01-01,城镇单元内共分为7个街区,64个地块

本规划对河道水域及道路用地等不予编号。

2、地块控制指标及说明

各地块具体控制指标详见《地块开发图则》。

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为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它需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建筑色彩要求。

规定性指标详见《地块开发细则》。

7)建筑退让

建(构)筑物与建设项目地块边界、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与规划河湖、山体、高压线走廊等的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日照、消防、交通、环保、防汛、防空、抗震、安全保密和卫生视距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条规定。

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以下要求控制: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室露出室外地坪部分,其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标准段的距离不小于规定。

2)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距离,按两条相交道路中道路红线宽度较窄的道路退距进行退让,且不小于5米。

3)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建设项目地块边界内的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规定:

8)地下建(构)筑物临城市

主次干道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他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部底板的距离)。地下建(构)筑物临河道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与地上建筑相一致。

9)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

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其后退线路距离除有关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规定:

二、公示图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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