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香格里拉市市规委会审议并根据专家、部门、业主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主要规划图件向全社会公示。
一、规划简介
(一)总则
1、 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传导《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安全屏障,深化细化《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指导尼西乡中心镇区有序、健康地发展,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2、 规划范围
传导《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尼西乡规划城镇单元1个。北至中药材储备库,南至尼西乡污水处理厂,东至尼西乡林场站,西至乡政府后中药材种植基地,总面积22.29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11.43公顷。该单元为城镇单元,主导功能为综合功能,单元编号533401205010001。
(二)定位与规模控制
1、功能定位
尼西乡城镇单元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交流活动的集中区,尼西乡的综合服务中心。
2、发展目标
以人为本,精明筹划空间利用,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生态美、文化兴、城乡融”的藏乡风情示范乡。
3、规模控制
城镇单元常住及服务人口规模为0.0607万人;城镇单元内总建设用地规模为12.9915公顷;城镇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规模为11.43公顷。
(三)底线管控
本单元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高原九大湖泊的湖滨生态控制线、湖泊生态黄线、工业用地红线等控制线。
单元内传导上位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1.43公顷。
(四)空间结构
尼西乡城镇单元空间结构可划分为:一心,一轴,两片区。
一心:尼西乡行政服务核心;
一轴:指沿中心镇区主要道路形成的镇区沿街风貌轴;
两片区:北部片区,位于三号路以北。以行政、商业服务、居住为其主要功能;
南部片区:主要位于三号路以北。以公共服务为其主要功能。
(五)规划用地布局
1、城镇单元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12.991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58.25%。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1.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为主,用地规模1.262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85%。主要布局在北部组团。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用地规模5.859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6.27%。
(1)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为1.8675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8.38%。保留现状政府、人民武装部、联合工会委员会、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
(2)文化用地(0803)面积为0.060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27%。保留尼西乡文化站。
(3)教育用地(0804)面积为3.205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4.37%。保留尼西乡小学、尼西乡中心幼儿园。
(4)体育用地(0805)面积为0.111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50%。将原西北部篮球场移至南方电网营业厅一侧。
(5)医疗卫生用地(0806)面积为0.456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06%。保留乡卫生院。
(6)社会福利用地(0807)0.155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70%。保留现状养老院。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0.897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4.03%。主要以商业用地为主。
(1)商业用地(0901)
规划混合商业用地0.443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99%;零售商业用地(090101)0.1324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0.1517公顷。
(2)商务金融用地(0902)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0.15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8%。保留现状农村信用社。
4.工矿用地(10)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100101)0.241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08%;
采矿用地(1002)1.116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5.01%。
5.仓储用地(11)
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60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2.71%。保留现状中药材仓库。
6.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规模1.829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8.20%。其中:
(1)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划城镇村道路用地1.749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7.85%,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2)交通场站用地(1208)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0.079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36%。
7.公用设施用地(13)
传导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燃气用地、排水用地、邮政用地、消防用地、供热用地。用地规模0.778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3.49%。其中:
(1)排水用地(1303)0.092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41%。保留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增一处污水处理设施。
(2)供燃气用地(1304)0.4314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93%。
(3)供热用地(1305)0.10792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36%。规划新建供暖站一处。
(4)邮政用地(1307)0.0903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47%。规划保留现状中国邮政用地(广电中心、电信中心与中国邮政共用一栋建筑)。
(5)消防用地(1310)0.1170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52%。规划新建一座小型消防站,按二级乡镇消防站配置。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传导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用地规模0.3763公顷,占城镇单元的1.69%。其中:
(1)规划公园绿地(1401)0.1067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0.48%。保留现状游园一处。
(2)规划防护绿地(1402)0.2696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的1.21%。
(二) 城镇单元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9.3099公顷,占城镇单元用地面积的41.75%,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系统规划
依据上位规划,香格里拉市将形成“三横三环四通道”的干线公路路网体系,尼西乡区域交通由国道G214实现。G214向北可到达德钦县,向南可到达香格里拉市区。
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主要道路网络,规划主要通过加强片区间交通联系,完善地块内部道路系统,提高道路的通达效果。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层次的路网。
单元内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整体路网密度不低于11公里/平方公里。优化城市生活性与交通性路网结构,根据城镇组团拓展组织交通体系。
1.主干路:1号路(尼西乡政府公路),单元内标准断面宽度为12米。
2.次干路:2号路(老214国道),单元内标准断面宽度为9米。
3.支路:3号路(乡道Y061)、4号、5号路、6号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m。
2、道路断面设计
规划根据道路的等级、红线宽度确定多种道路断面形式,详见附表C.5。新建道路应尽可能按此标准执行,原有道路改造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4、交通设施布局及管控要求
(一)站场布局
保留农产品交易市场外和乡政府外的城乡公交招呼点。
(二)公共停车场规划
1.规划保留中心镇区现有的2个停车场,面积为0.2879公顷。
2.保留现状1号路路边停车位。
3.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多层或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4.居住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三)加油站
保留尼西乡现有加油站一座,坐落在城镇单元以外,老214国道路旁。
(四)充电站
落实《迪庆州2020-2025年充电设施规划》,在尼西乡政府新建60kW和7kW充电桩各一个。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按行政管辖构建“镇区、村委会办事处”二级行政办公设施网络体系。保留现状尼西乡行政设施,加强部分办公设施的改造建设,对行政办公用地作出必要的控制。传导保留上位规划7处行政办公设施,总用地面积1.8675公顷。主要设施包括:尼西乡人民政府、尼西乡国有林场、尼西乡财政所、尼西乡联合工会委员会、尼西乡派出所、尼西乡自然资源所、农科站、便民服务中心。
分类 | 设施类型 | 名称 | 地块编码 | 用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设施等级 | 建设状态(现状保留/新增) | 落地方式(独立占地/非独立占地) | 管控形式 | 备注 |
教育设施 | 小学 | 尼西小学 | 05-03 | 26432 | 11305.69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幼儿园 | 尼西乡中心幼儿园 | 05-02 | 1277 | 663.18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行政管理设施 | 政府部门 | 尼西乡人民政府 | 01-11 | 2201.48 | 1141.91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国有林场 | 尼西乡国有林场 | 03-03 | 5298 | 2672.96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人民武装部 | 尼西乡人民武装部 | 01-09 | 3748 | 2231.33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财政所 | 尼西乡财政所 | 02-09 | 1906 | 1017.31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工会 | 尼西乡联合工会委员会 | 01-08 | 1575 | 980.34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派出所 | 尼西乡派出所 | 01-01 | 2424 | 855.85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政府部门 | 自然资源所 | 01-03 | 786 | 407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政府部门 | 便民服务中心 | 01-13 | 832.02 | 466.71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政府部门 | 农科站 | 01-15 | 451.74 | 232.48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医疗卫生设施 | 乡镇卫生院 | 尼西乡中心卫生院 | 04-03 | 4586 | 3005.72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社区(村)卫生站 | 尼西乡中心卫生院门诊 | 03-05 | 701 | 496.31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共文化设施 | 文化站 | 尼西文化站 | 01-04 | 609 | 250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体育健身设施 | 体育场馆用地 | 篮球场 | 01-16 | 1114 | —— | 乡集镇层级 | 新增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福利设施 | 乡镇养老院 | 尼西乡养老院 | 01-10 | 1549 | 1007.85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商业服务设施 | 农村信用社 | 尼西乡农村信用社 | 01-05 | 1702 | 1063.86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 南方电网营业厅 | 01-12 | 1517 | 630.45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交通设施 | 社会停车场(库) | 公交招呼站 | 02-02 | 798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点管控 | |
公共停车场 | 02-03 | 798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公用设施 | 垃圾转运站 | 尼西乡垃圾转运站 | —— | ——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点管控 | |
供暖站 | 尼西乡供暖站 | 01-07 | 792 | 1050 | 乡集镇层级 | 新增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邮政设施 | 中国邮政 | 02-05 | 584 | 327.62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与广电、电信设施合建 | |
广播电视设施 | 广播电视站 | 02-05 | 584 | 327.62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与中国邮政合建 | |
电信设施 | 电信所 | 02-05 | 584 | 327.62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与中国邮政合建 | |
消防站 | 尼西乡消防站 | 02-11 | 1170 | 500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供燃气设施 | 燃气站 | —— | 4313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 |
污水站 | 污水处理设施 | 05-05、05-06 | 725、196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新增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防灾减灾设施 | 固定避难场所 | 尼西乡小学 | 05-03 | 26432 | 11305.69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非独立占地 | 定点控制 | |
应急避难场所 | 农贸市场外停车场 | 02-03 | 798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篮球场 | 01-16 | 566 | ——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救灾指挥中心 | 尼西乡人民政府 | 01-11 | 2938 | 1141.91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医疗救灾单位 | 尼西乡中心卫生院 | 04-03 | 4586 | 3005.72 | 乡域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
消防救灾单位 | 尼西乡消防站 | 02-11 | 1170 | 500 | 乡集镇层级 | 现状保留 | 独立占地 | 定界管控 |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开敞空间系统规划
城镇单元规划形成“一廊一点多片区”的开敞空间格局。
“一廊”指尼西乡政府公路沿路绿化廊道。
“一点”指单元内1个游园景观节点。
“多片”为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公园绿地空间。
2、绿地系统布局
保留现状农贸市场旁游园,同时可依托游园、篮球场、文化站内院等配置部分健身设施。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为0.1067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0.2696公顷,位于Y601乡道沿线。
根据尼西乡2035年规划城镇单元常住及服务口数518人为计算基数,尼西乡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为2.05平方米。
(九)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城镇单元远期最高日用水总量为:115立方米/日。城镇单元现状供水为汤满河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取水量为150m3/d。保留现状城镇单元以外东北侧自来水厂,对城镇单元以及周边自然村统一供水。
2、排水工程规划
中心镇区大部分地区的排放体制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街区部分地段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
3、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雨水管道按分散、就近、自流的原则布置。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系统后,就近排入周边现状水系、绿地和农林用地。
4、供电工程规划
负荷预测结果最大负荷约1.799MW。
1.电压等级——规划区内中低压压配电等级采用10/0.4/0.22kV。
2.电源预测——规划区目前主要由汤满110KV变电站供电。
5、燃气工程规划
远期规划范围人口607人,规划范围内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为100%。本规划范围用气对象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公建和商业用气、工业仓储用气,预测城镇单元天然气总用气量6.64*104Nm3/年。远期规划范围采用天然气作为城镇燃气主气源,气源引自迪庆州天然气尼西乡CNG减压站。通过输气管线引入规划范围内天然气中压管网。
6、供暖工程规划
根据迪庆州热力公司相关要求,在中心镇区预留供暖站用地791平米。
估算规划范围内热负荷远期为4644.04千瓦。为保证热量能够及时送至终端用户,根据规划范围用地性质布局情况及建筑需热量配置室内热力交换站,以满足居民生活、生产需要。
根据未来香格里拉能源使用发展趋势,将建立以电能为主,燃气供应为辅,多种清洁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结构。在目前区域电力供应结构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燃气和供热的供应方式的转变将承担市区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责任。
7、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电信有线网以规划电信分局为中心组网,积极发展光环网、光交接、光接入,形成以管道主干光缆为主通道,光交接、光接入为主要组网方式的传输系统。新建道路、建筑物均应预留电信线路通道和管位。应考虑工业生产、物流管理网络化等对传输通道及管位的潜在需求。
8、环卫设施规划
城镇单元内2035生活垃圾总产量为每天0.607吨。生产性单位产生的垃圾由各户及各养殖户、生产企业独立收集。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各垃圾处理场站以集中处理为主,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丢弃在公共垃圾桶内,配以封闭垃圾收集车,每日由专人定时收集清理到现有的垃圾中转站。
传导保留中心镇区东部原有垃圾热解站(承担转运功能)一处。
(一)公厕
积极鼓励和引导与公共建筑协同建设。公厕应尽可能满足500米的服务半径,可结合公共活动中心、停车场、垃圾房等统一布局。镇区内现有旱厕逐步改建为水冲厕所,规划保留所有现状公厕,尼西乡公厕均位于各类用地范围内,无单独用地。
(二)环卫专用停车场
规划的环境卫生停车场与垃圾转运站用地合建,位于南方电网与篮球场之间的空地上。
(三)垃圾箱
单元内共需设置垃圾收集点4个,垃圾箱约12个。垃圾箱设置间隔为:商业街区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支路及一般道路80-100米;同时在公共空间及居住区内也应注意垃圾箱设置。
(四)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用地
该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管辖范围居住人口确定,环卫机构应设相应的生活设施。
(十)综合防灾规划
城镇单元设立防灾减灾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乡政府),应急医疗场所1处(卫生院)。应急避难场所(尼西乡小学操场、停车场1个、篮球场1处、村委会空地)、疏散通道(所有规划道路)。
1、防灾单元划分
将城镇单元划分为1个安全防灾分区,1个安全防灾单元。
2、避难疏散场地
避难场所按步行5-10钟路程的疏散半径为宜。必须设置明显的避难场所标识,并就近建设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居住区距临时避难场地不大于500米。
(十一)城市设计
1、总体定位
形象定位:黑陶情舞之源·雪域藏乡尼西。
2、发展策略:
1.立足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维持尼西乡风貌形成的自然环境基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滇藏通道功能,实现“雪域尼西”城镇风貌的提升;
3.通过风貌协调的空间格局的构建,强化“情舞之乡”“黑陶之乡”等藏族非物质文化传承。
(十二)城市“四线”管控
1、城市绿线的划定
尼西乡城镇单元划定城市绿线面积一共3处,总面积0.3762公顷。划定的城市绿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2、城市黄线布局与管控
尼西乡落实城市黄线6处,总面积0.7778公顷。包括2处污水处理站、燃气站、供暖站、消防站、中国邮政(含广电中心、电信中心)。
(十三)指标体系和要素控制
1、地块划分及编码
城镇单元对用地按三级系统进行地块划分,本次规划地块编码仅对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建设用地(除城镇村道路用地外)进行标号。城镇单元地块编码采用“街区编号+地块编号”方式进行编号,编号结构为:街区编号-地块编号,例如:01-01,城镇单元内共分为5个街区。
本规划对河道水域及道路用地等不予编号。
2、地块控制指标及说明
1.各地块控制指标
各地块具体控制指标详见《地块开发图则》。
2.控制指标说明
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为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它需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建筑色彩要求。
规定性指标详见《地块开发细则》。
3、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控制
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和下限,其他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
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控制建筑系数下限(工业用地有特定生产工艺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建筑密度上限。
3.建筑高度控制
所有用地建筑高度均控制上限,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其高度可超过规划控制的建筑高度,但应予以论证。
4.绿地率控制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绿地率控制上限,其他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
具体指标控制详见地块开发细则。本次规划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仅针对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建设用地(除城镇村道路用地外)进行控制。城镇开发边界线外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一控制,其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村庄规划管 控要求执行。
4、建筑间距规定
建筑间距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1.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住宅建筑(含住宅、宿舍、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等)、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间距满足以下规定:
(1)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建筑有国家规范规定数量的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一套普通住宅应当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达到日照标准,当套内有4个及以上居住空间时,应当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达到日照标准。
(2)宿舍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半数以上的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
(3)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卧室、起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4)医院、疗养院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5)中小学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半数以上的教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其主要生活用房,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3小时。
(7)建筑日照计算分析的相关要求由县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日照分析软件应当采用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证,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际工程测试的正版软件。建筑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主管部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必备技术依据,建设单位与规划设计机构须提供的建筑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8)受遮挡建筑为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其日照要求不予考虑;已批准确定并与相关权益人达成拆迁意向的待改造区域内的建筑物,其日照要求可不予考虑,但需根据相关规划要求,保证待改造区拟建设项目的日照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建设用地形状不规则导致项目局部地段建筑间距不能满足上述规定要求的,其建筑间距要求由相关部门审定后批准实施。
5、建筑退让规定
建(构)筑物与建设项目地块边界、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与规划河湖、山体、高压线走廊等的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日照、消防、交通、环保、防汛、防空、抗震、安全保密和卫生视距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条规定。
(一)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依据《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令(第16号)》(2006年),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以下要求控制:
1.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室露出室外地坪部分,其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标准段的距离不小于规定。
2.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新建加油站、加气站、换电站、充电站罩棚的退距,改建、改扩建加油加气站、换电站、充电站退距应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要求,且不小于5米。
(二)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
建筑退让城镇道路交叉口红线距离,按两条相交道路中道路红线宽度较宽的道路退距进行退让,且不小于5米。新建筑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满足相邻两条道路退让要求且不小于5m。
(三)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建设项目地块边界内的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1.对周边已有的合法永久性建筑物,优先保证合法永久性建筑物获得规定标准的日照,并根据消防、交通等要求确定其建筑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拟建建筑除满足相关建筑间距的控制要求外,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还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2.地块边界另一侧为尚未进行合法建设或规划设计的可建设用地,建筑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满足规定;
3.同一街坊内同一权属主体的不同地块,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实施的,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受规定的限制(尼西乡小学用地);
4.地块边界另一侧为规划确定的集中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的,其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不小于1米。
(四)地下建(构)筑物退让用地界线
地下建(构)筑物临城市主次干道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他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部底板的距离)。地下建(构)筑物临河道的,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与地上建筑相一致。
(五)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
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其后退线路距离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二、公示图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