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200268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2-10-24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1:49     浏览次数: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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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1000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9)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在违法案件调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协助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与乡镇人民政府在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监督和巡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9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个事业机构分别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规划所;

11个派出机构(11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1)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020年10月制定《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工作、需把握的关键事项;二是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下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香政办发〔2020〕136号),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2020年12月30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下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香政发〔2020〕111号),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规委会。主要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民主、科学编制,依法监督实施的职能职责;三是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编制经费保障。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本年度先行开展《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工作编制经费共计1090万元。工作编制经费已列入香格里拉市2021年“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预算支出科目,2021年2月5日由市财政局下发,下发文件《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招标经费的通知》(香财预〔2021〕8号);四是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经公正、公平、公开的招标工作,2021年4月8日确定项目编制单位;五是明确专题研究方向,开展完成部门、乡镇调研交流,全面开展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的90%。

(2)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截至目前,香格里拉市城镇开发边界已初步完成试划,试划报告、矢量数据及相关表格已按照要求于2021年10月15日上报至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开展“干部规划家乡”。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8月30日,香格里拉市印发《香格里拉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香办发〔2021〕34号),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步骤。围绕方案,我市建立‘1+4’的工作体系,即成立一个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香格里拉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干部工作专班、一个业务技术服务组、一个规划成果审查组和一个纪律作风监督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266人的规划编制组,研究拟制政策措施,强化统筹落实。同时,全市11个乡镇建立市乡两级联络站,全力推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落细落实。二是动员部署,业务培训。2021年8月25日,全市组织召开“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10月29日-11月5日,组织技术单位到各乡镇轮番开展乡情谈话和一轮实地调研;三是现场座谈,问需于民。10月28日-11月9日,由领导小组成员牵头下沉至全市11个乡镇及各行业部门,召集当地主要领导干部、退休干部、村组干部、老党员以及村民代表、乡贤能人等组建村庄规划小组,以“乡情”和“乡愁”为纽带,围绕乡村振兴目标要求和群众所想所盼召开“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暨“干部规划家乡”问需于民座谈会,激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生动力;四是多方宣传,营造氛围。积极构建多渠道宣传发动体系和回乡联系渠道,通过会议、倡议书、电话、微信、邀请函等形式,积极动员参与规划家乡行动。同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作《香格里拉市干部规划家乡-家的呼唤》专题宣传片,全市11个乡镇不同民族的工作人员用各自民族语言发出归乡召唤,合力共绘乡村振兴蓝图。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1个乡镇62个行政村“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回乡干部摸排工作,完成人员摸排共计3976人,向回乡干部发出邀请函共计64份。确定2021年计划编制任务数21个,占3年编制总数的34.32%,囊括2021年省级任务2个,州级任务2个,市级任务17个。1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已落实492万元,已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技术单位;建塘镇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技术单位。其余两个省级示范点、两个州级示范点也已确定技术单位。目前技术单位正在根据三调数据对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各自然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问题进行现状分析,空闲地以及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等情况进行梳理。

(4)完善项目审查机制,加强项目监管。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组织国家和省、州、市立项的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核上报工作。2021年共完成宁香高速(香格里拉段)等六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踏勘选址及土地预审审核上报工作,涉及用地面积为550.0292公顷;完成27个建设项目规划初审;组织召开5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宣传。2021年,定期在“6.25”国土日、“7.28”测绘法宣传日进行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农村建房八不准”宣传,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

二是全面推进行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土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私下买卖、违规占地、未批先建等土地市场乱象。强力推进以“两违”整治为重点的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完成州级单位91个小区、市级单位35个小区、19个商品房小区综合整治及成果移交工作,共计拆除彩钢棚、雨棚、临时车库、柴房、阳光棚、端头房等违建1228余处,清理鸡圈、狗棚、柴火、物品乱堆乱放1900余处;完成27个小区883处违建认定,其中香巴拉小镇共有违建户347户,截至目前香巴拉小镇已自行拆除违建345户,依法强制拆除违建2户。

(三)提供土地利用效率,强化用地保障。

一是做好国有土地供应工作,提高土地供地率。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组织供地方案报批,2021年组织供地前实地踏勘共37次。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2021年我市供应土地21宗,面积共计894.06亩,收缴土地价款8198.5425万元。其中,挂牌出让土地16宗,面积共计753.49亩,收缴土地出让金5071.29万元;划拨土地5宗,面积共计140.57亩;收缴土地划拨价款3127.2525万元。

二是加强沟通、规范运作,做好经营性用地上市交易。积极对接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土地出让交易环节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加强土地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2021年共发布出让信息16宗土地,成功摘牌土地13宗,面积共计731.69亩,发布成交信息13宗。

三是做好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工作。根据用地户的变更申请及规划查询意见,经报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共33宗,面积共计78.89亩。

四是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用地供后监管,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依托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做好供应地块从出让金缴纳、交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程监测监管,对已供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定期开展实地巡查。

五是开展我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及土地级别更新工作、城镇标定地价制定工作。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选定建塘镇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选定小中甸镇编制农用地基准地价,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我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六是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实施。香格里拉市被选定为省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负债表编制试点县,正式实施香格里拉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现已完成50%的编制任务,计划2022年初完成编制工作。

(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一是做好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稳定耕地地类变化图斑现场核实工作,共完成8个图斑核查;

二是开展白格堰塞湖金沙江防洪工程、金吉公路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地块筛选及实地核查工作;

三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将划定不实等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地块调出并进行补足。拟调出永久基本农田4808.4633公顷,调出后香格里拉市共计保留原有永久基本农田12616.0424公顷;

四是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加强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五)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自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以来,结合香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共编制了8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1-5批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节余指标1272.7295亩,2018年至今上级部门累计下达到位资金5.3907亿元。(六)强化服务保障,做好自然资源确权工作一是2021年,共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2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22件;二是不动产登记方面,2021年总受理24131件,其中转移登记1338件,不动产抵押登记1280件,更正登记418件。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三是全面启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薄项目18142宗;

四是做好易地扶贫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792户审核、登簿,打证、发证;

五是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目前我市“三调”成果已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根据统一时点更新成果和2019年变更调查成果,顺利完成了2020年变更调查工作;六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香格里拉市2021年地图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完善地图市场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七)推进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工作。

一是香格里拉市及时成立香格里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二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香政办发【2021】125号)。同时,按照“一个问题小区或一个问题楼盘一个处理方案”的要求,香格里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方案》,按分类措施,处理化解香格里拉市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根据排查香格里拉市共有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6个,1324户。目前已化解小区20个,涉及823户;未化解小区16个,涉及501户。

(八)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完善矿产资源日常监管机制。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和分类处置工作。已完成过期矿业权的最终核实,并将已自行废止的3家采矿权,18家探矿权名录上报州局进行公告;开展采矿权登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采矿权登记问题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矿权登记问题整改工作。梳理自行发证矿权,全面起底复盘,理清发证审批台账。编制香格里拉市采矿权登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香格里拉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对我市计划第一批挂牌出让的10家非金属矿权进行收益金评估;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日常监管力度。完成两家新设非金属采矿权挂牌出让,建塘镇卡拉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得业主缴纳全额采矿权出让收益,共计3528.74万元;落实并完善联勘联审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依法审批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并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实施。本年度召开一次矿业权联勘联审联席会议,完成1个探矿权,4个金属采矿权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审查;全面完成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搭建,实现矿业权出让登记“统一平台、统一数据”。本年度共计报件10件,其中采矿权延续1件,探矿权业务9件;矿产资源压覆查询10余件。

二是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2021年4月起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实地检查20余次,共检查矿山企业43家,对企业生产开采及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通知书1份,拆除设备通知书1份。对13个废弃采砂点设立禁止在此挖沙采石的警示标示牌,对道路进行阻断;开展非煤矿山动态巡查,对全市10个乡镇的30余家矿山进行检查,下达停工通知书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以环境保护为目标,持续加大清查和保护力度。

三是以基础业务为支撑,大力规范和加强矿政管理工作。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及划转工作。2021年对3家矿山企业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征收5853.894万元。将近三年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情况、目前应征、历史欠费数据等基础资料移交税务局,全面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划转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2020年度网上年检公示工作,探矿权,采矿权公示率均为100%;开展“绿色矿山”申报遴选工作;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文本初稿,正在开展修改完善等工作;开展优化砂石场开发利用试点实地调研,改善我市非金属矿业权开发利用现状,优化产业布局功能,保障我市砂石料供应,切实解决砂石供需矛盾,并探索生态空间用途调整。

(九)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为切实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2021年,一是组织编制了香格里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目前已通过州级初审;二是共组织开展10场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1次监测员及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全市境内安排216名监测员,汛期对12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三是共处置16起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其中泥石流10起、滑坡1起、崩塌5起。及时组织了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诱因进行调查,对全线次生

灾害进行排查及监测,同时妥善处理好后续事项;四是开展专项重点隐患排查工作。汛期对丽香铁路、香丽高速两路建设点进行多次全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对两路建设指挥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规范弃土弃渣堆放点,限时整改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在建矿山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排查尾矿库、塌陷区;五是编制了香格里拉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2021年青藏高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工作共修复了9个矿山,14个图斑,修复面积为57.64公顷,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为省厅配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36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4.99万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60万元,占总收入的2.65%。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1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度较上年减少305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合并,人员变动,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项目多,2021年人员少,项目减少。故本年度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2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62万元,占总支出的29.90%;项目支出8,010.69万元,占总支出的70.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0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合并,人员变动,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项目多,2021年人员少,项目减少。故本年度总支出较上年减少。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5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71万元,占总支出的12.33%;项目支出11,838.37万元,占总支出的87.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6.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6%。与上年对比增加1751.91万元。具体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指    标

行次

上年度

本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2.本年支出

8

13,503.08

11427.31

-2075.77

0.15

今年省补助和中央补助减少了很多资金以及项目

      其中:基本支出

9

1,664.71

3416.62

1751.91

1.05

工资增加

           (1)人员经费

10

1,605.33

1629.02

23.69

0.01

人员工资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

11

59.38

87.6

28.22

-0.48

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38.37万元。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1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4.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2.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9%。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8%。

与上年对比减少2802.86万元,减少22.4%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勘察设计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5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3%。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2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4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0.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下乡次数增加,车辆磨损大,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5万元,下降1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1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6万元,占97.87%;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0万元,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部门运行维护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的日常运行开支如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60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1.48万元,固定资产581.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13.03

1131.48

581.55

200.13

174.51


206.9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直接获得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自然资源可分为可再生资源、可更新自然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自然资源可划分为: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气象、水资源等。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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