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5848135064/202400389
文  号
来 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4-08-06
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16:05     浏览次数: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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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香格里拉市城区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在辖区内全面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常态化开展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禁止停放的道路上、人行道上、消防通道上、道路交叉口20米范围内临时停放或长时间停放的;在设有停车位的路段,不按规定停车入位或未按规定时间停车的;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圈、景点等周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在设有禁停标志、黄色禁停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拍照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车辆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予以曝光。
(二)对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机动车及人力自行车“闯、禁、行”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靠右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及逆向行驶的、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带雨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违规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三、重点整治范围
香格里拉市城区和各景区道路,其中重点是城区主干路、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菜市场等周边道路和区域,尤其是长征大道(含飞马环岛段)、昌都路(含旺池卡白塔环岛段)、香巴拉大道(康定路至香河路段)、康珠大道(环城北路至建塘路段)、康定路(飞马环岛至香格里拉路段)、达拉廊(香巴拉大道至康珠大道段)、龙潭北路(香巴拉大道至康珠大道段)、池慈卡街、达娃路、绒巴路、东旺路、龟山巷、仁安路、安定路、康巴路、安康巷、神泉巷、民族路、光明路等路段。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交警执法大队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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