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格里拉市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建城[2022]156号)》、《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迪建发〔2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抓起,用治本之策,高质量推进以高原湖泊和金沙江流域为重点的全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成《香格里拉市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计划实施31个项目,计划投资301736.66万元,现将《香格里拉市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 号)和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 2022 年度省总河长会议精神,从源头抓起,用治本之策,高质量推进以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牛栏江、赤水河)流域为重点的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依据“十四五”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香格里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香格里拉尼旺宗控制性详细规划》、《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调整》。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城市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管网空白区、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浓度提升至100毫克/升以上占比达90%,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以上,其中纳帕海流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率先实现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高原湖泊流域和金沙江流域达到75%;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涉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设施“短板”基本补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持续投入建设运维模式基本形成,全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效率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全面排查城镇排水管网、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加快推进乡镇镇区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全面排查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