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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管理香格里拉市城区清扫保洁工作。
2.管理香格里拉市城区垃圾清运工作。
3.香格里拉市城区环卫公共设施的投入和管理工作。
4.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理工作。
5.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6.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垃圾处理场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站的机购设置为建设局下属、站级工作部门,内设4个机构:综合办公室、管理队、收费组、垃圾处理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目标。
2.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3.渗滤液处理。
4.监督指导市场化公司完成清扫工作,清运工作等市场化管理。
5.全面完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0.9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670.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0.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0.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0.90万元(本级财力670.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0.9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7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9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城乡社区(2120501)518.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4.9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80599)0.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2.4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0.3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0.65万元,事业单位单位医疗(2101101)24.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4.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2101199)0.4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1.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2.4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60.90万元,即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83.04万元,津贴补贴280.33万元,奖金6.92万元,绩效工资80.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4.36万元,事业单位单位医疗24.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7万元,住房公积金4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4.45万元,工会经费8.88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项目支出其他交通费1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18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数为671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651.5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变动原因为因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增加。“三公经费”1.43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1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临时工工资。
6.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包括职工大病保险和职工体检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包干经费1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原因为人员退休导致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
(1) 完成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目标。
(2)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3)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置。
(4)监督指导市场化公司完成清扫工作,清运工作等市场化内容。
(5)收集城区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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