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6160C/202400428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5-12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迪庆州 香格里拉市4.09地震灾害” 给予损失补偿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12 12:51     浏览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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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政函〔2024〕1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提升抗灾减灾能力,自1991年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支付财政资金向贵单位投保政策性民房保险。2023年6月,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向贵单位投保香格里拉市全市民房保险,其中包含地震责任,起付震级为5.0级,每户地震灾害保险赔付金额4万元,保险期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31日。

一直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切实扛实社会担当,履行企业职责,在历次灾害中为香格里拉市抗灾减损和人民群众灾后重建提供了支持帮助。2024年4月9日香格里拉市发生4.7级地震,震中位于香格里拉市洛吉乡,达到破环性地震的标准。此次地震共造成香格里拉市三个乡镇7318人受灾,其中:洛吉乡1042户农户房屋受损,14户农户受损严重。虽然此次地震灾害未达到市民政局投保的全市民房保险项目中约定的5.0级起付地震等级,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破坏。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受灾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特函请人保财险公司继续充分发挥央企的社会担当,为地震震中地区洛吉乡受灾群众灾后重建提供一定金额的补偿性资金支持为谢。

此函!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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