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6160C/202400427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1-20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迪检行公磋〔2023〕7号 磋商函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1-20 12:46     浏览次数: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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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政函〔2024〕1号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

贵院《磋商意见书》(迪检行公磋〔2023〕7号)文件已收悉,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磋商意见贯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森林督查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共下发图斑两期,疑似图斑数510个,涉及面积367.90公顷,经现地核实违法图斑数为325个,违法占用总面积141.7181公顷,需进行植被恢复图斑数280个,面积为129.1319公顷。为确保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香格里拉市2022年森林、草原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方案》(香政办发〔2023〕75号),统筹推进全市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植被恢复图斑数为266个,面积为103.4162公顷,违法图斑案件查处率44.5%,植被恢复率80.09%,林地收回率74.5%。

(一)案件查处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全面加快整改进度,目前,违法图斑涉及的63起案件中行政处罚案件已立案23起,全部查处到位,共收缴罚没款69.1725万元,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移送公安机关40起案件(因违法主体相同公安机关并案后立案25起),案件移送率达100%其中,公安机关撤回2起,已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3起(虎香路案件7起,香维路11起,香乡路5起)。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移送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23年11月22日、11月24日向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0日,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及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新香维公路、虎香公路、香乡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违法使用林地、违反草原法律法规案件进行立案。针对下达的检察意见书,共立案27起。其中,违反草原法律法规案件4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23起。12月19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向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递交《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给予备案<虎香公路、香乡公路、新香维公路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测算评估方案>的请示》(香林草发〔2023〕309号),报请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林业技术专业人员对上述《测算评估方案》中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进一步论证、评估,并给予备案。相关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二)植被恢复情况

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违法占用总面积141.7181公顷(含无需查处涉及面积12.5862公顷),实际需要恢复面积共129.1319公顷。现已恢复植被面积103.4162公顷(其中包含三条二级路涉及刑事案件已恢复面积94.6917公顷、行政处罚案件恢复面积8.7245公顷),植被恢复整改率为80.09%,具体恢复情况为:

虎香公路需恢复植被面积为40.2644公顷,已完成40.2644公顷市林草局于2023年9月15日对虎香路植被恢复地块进行初步验收新香维公路需恢复植被面积为70.783公顷(包括国土地灾认定面积20.8732公顷),截至目前已恢复植被面积46.0023公顷(其中现地恢复:38.8323公顷,异地恢复:7.17公顷)。市林草局于2023年9月26日至27日对新香维线植被恢复地块进行初步验收。三是香乡需恢复植被的面积为9.36公顷(包括国土地灾认定面积2.3634公顷)。目前已完成植被恢复8.425公顷,市林草局于于2023年10月11日对香乡路植被恢复地块进行初步验收

因新维路与香乡路工程建设还未完工,施工便道、弃土场、预制场、拌合站、工人驻地等正在开展补办件未恢复林地。

(三)林地收回情况。需收回林地面积129.1319公顷,目前已收回96.2462公顷,收回率达到74.5%。后续未收回的林地面积待植被恢复完成及验收完成后收回。

(四)补办件推进情况。根据责任主体项目变更情况,三条二级公路需补办变更地块及临时用地林地审批手续。目前,香乡公路项目(变更)、虎香公路工程(变更)林地报件已上报,由林草局组织上报至上级林草主管部门。新香维公路部分项目还未完工,如弃土场、预制厂等的使用林地、草地审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后续临时占用林地、草地的面积需完成恢复治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五)严格落实林长制,建立完善保护长效制度。严格推行林长制督促各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巡查督查巡林截至目前,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2次,召开林长制督察工作推进会议1次和林长制督察长工作会议1次,研究部署林长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度,市级林长巡林105次,乡(镇)级林长巡林1074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1925次。

(六)举一反三、加强宣传。“法律六进”为抓手,2023年发放宣传单29份宣传册200份张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海报500份;向全市11个乡镇发放森林防火通知书41870份、森林防火令5000张、五彩旗2065条、宣传册19625册、墙报44738份、纸杯80000个、手提袋44980个、围裙4000条、宣传单176940张、抽纸30000盒、广电宣传1846次;开展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450张,宣传册2000;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倡导保护、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悬挂宣传标语2条、宣传挂图500份,发放宣传册500份,广泛引导群众关心森林和草原、关爱生态,切实增强群众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销号。继续把整改销号作为工作重点,督促林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后的植被恢复工作,高度重视,继续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及时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深入分析发现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加快违法案件办理进度和植被恢复工作进度

(二)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办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大技术指导,制定整改植被恢复方案,加快推进森林督查违法地块植被恢复工作,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恢复涉案林地植被。

(三)加快完成改线地块补征工作。加快完成三条二级路涉及林地占用相关手续报批工作,积极与州级、省级汇报对接。加快推进涉及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力度。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排查整改力度。

(四)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认真对照问题,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巡查监管制度和森林草原资源破坏发现机制,探索建立森林草原资源破坏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用制度巩固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核查疑似违法占用林地的工作常态化,有效保护林草资源。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将“林长制”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常态化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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