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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6160C/202200320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6-29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9 17:57     浏览次数: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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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香政复〔2022128                    签发人:巨燕冬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次会议   

131028号提案的答复

向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植树组织方式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通过发动全民投工投劳义务植树,推进荒山造林,增加森林资源、加快绿化国土、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这一重要指示,明确了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的基本定位,即大地植绿、心中播绿。

2.根据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及迪庆州绿化委员会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机关单位义务植树相关工作。我局选择植树地块以城区周边土质相对较好、交通便利、有水源、相对集中、可视性强等作为前提,而能符合以上要求的地块屈指可数。根据我市气候条件及苗木生长规律,凡造林后认真管护三年,保存率都能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故我们要求各尽责单位对造林地进行三年管护,三年验收合格后按照造林地权属原则,移交管护责任。

当前,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尽责方式、目标任务都已发生新的变化。在组织形式上,已由传统行政发文指令推动向信息化网络化动员全民自愿参与转变;在尽责方式上,已由单一植树增绿向以爱绿植绿护绿为主的多种方式转变;在目标任务上,已由荒山绿化为主向既注重造林绿化又注重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转变。

综上所述,对您所提出的实施意见我们认真研讨后认为:如何方便广大公众参与义务植树,是我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为载体,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各项工作。在城市,将尽责形式、尽责场所与各类公园的建设使用结合起来;在乡村,将尽责形式、尽责场所与“四旁”植树、乡村绿化结合起来。通过多措并举,把参与全民义务植树的政策知识、信息平台、尽责形式、尽责场所“送”到公众身边,不断满足和提升公众的参与感、获得感由于每个单位人员管护意识参差不齐,管护措施不一,如对尽责单位进行调整,在后期管护中会出现敷衍了事、不注重实际成效等问题,最终导致管护责任扯皮推诿,管护效果达不到相关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因此,为确保苗木成活率,对城区义务植树组织方式我们暂时无法按照您的建议进行调整。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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