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涉旅典型案件公示(三季度)
案件一:导游和**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
案件情况:根据《云南省网络舆情预警通报》2023年第818期,网民“婵姿随笔”于2023年8月2日在今日头条发布题为“一车游客在香格里拉松赞林寺被大师‘软胁迫’购买1.2万的物品”,经核实,带团导游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让游客误以为藏文化博览中心是松赞林寺,并将游客引致藏文化博览中心侧门,导致团队游客被藏文化博览中心导购带到藏文化博览中心进行购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处罚理由和依据:导游导游和**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和暂扣导游证七天(8月14日至8月20日)的行政处罚。
结案时间:2023年8月14日
案件二:导游王*带团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
案件情况:2023年8月8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称尼组29号藏族群众家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导游王*带团队游客32人一行进入该藏族群众家进行购物。经调查,该团队一行32人是丽江市同游旅行社的团队,委派的导游为王*,根据带团导游王*提供的地接行程单显示该团队一行没有藏民居购物的行程,也未与游客签订书面购物协议。初步证实导游王*带团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处罚理由和依据:导游王*擅自安排购物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予以一般处罚。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并暂扣导游证7天(8月15日-8月21日)的行政处罚。
结案时间: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