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2701000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的序的良好局面。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科学规划,加强建设和管理,致力于把松赞林寺建设成全国涉藏地区一流的寺院之一,努力实现“把松赞林寺建成藏传佛教文化传承的圣地之一、信教群众朝觐的圣地之一和国内外游客观光旅游的胜地之一”目标。
3.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一条管理藏传佛教寺院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实行景区、寺院、社区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开创涉藏地区寺院景区发展新局面。
4.依法加强管理和督促力度,在确保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构筑辖区范围平等地、团结一、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5.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高度,透视各种社会现象,把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6.狠抓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政策、善管理的干部队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第一议题”机制,创建“学习型”示范机关
一是我局结合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周例会、干部职工大会等,“第一议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州委统战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做到“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交流”“一季一梳理”,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真正做到干部“政策法规一口清、寺情僧意一口清、矛盾纠纷一口清、化解措施一口清”,共召开各类集中学习活动34次。二是大兴调查研究热潮,以“党的宗教政策在松赞林寺的实践——如何将松赞林寺建设成为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典范”为主题,开展调研活动1次,撰写调研报告1份,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和服务水平。
2.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创建“政治型”机关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强发展”专项活动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领
(5)加强对寺庙的管理
(6)做好市委巡察期间各项工作
(7)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强化寺庙网格化管理,创建“效能型”示范机关
我局持续深化“两个革命”,积极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网格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一是持续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扎实推进寺庙服务工作。以“责任落实在一线、问题化解在一线、服务管理在一线、督促检查在一线”的工作思路,压实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实施单位在工作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不断调整充实网格挂包队伍,坚持做到“三个在一起”,截至目前,通过网格工作法共计开展走访宣传1000余人次。二是深入落实“项目工作法”,制定了我局每月、每季度、半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时间节点的重点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及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三是深入运用“典型引路法”,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寺庙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及时讨论研究,及时化解问题,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各级各类培训会议10余场,接受中央、省、州级部门调研督查70余次。圆满完成“403”接待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要求识别“躺平式”干部,对照整治重点内容,拉网式细致排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识别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躺平式”干部,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加强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力度,做好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实现工作作风转变。截至目前,查找出具体问题1个,并对查找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严肃约谈1次,谈心谈话1次,回炉教育1次。
4、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目标,我们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学习,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目标。
5、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一是强化寺院消防安全。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年初我局与松赞林景区公司、寺庙民管会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2份,层层落实责任,要求消防中队、景区公司与各康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在重要节点及节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20余次,同时,强化日常巡逻工作。二是针对寺庙消防安全短板,积极与施工方对接,严格推进全寺消防“智慧化”提升改造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松赞林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及尼旺宗片区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虽然寺庙的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着力推动宗教中国化方向有差距,管理和教育教职人员办法不多、措施单一。二是社区、景区、寺庙间的矛盾纠纷依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松赞林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涉及三方导致矛盾凸显。三是反分裂反渗透形势依然严峻,部分教职人员法治观念淡薄,认识还存在偏差。四是僧舍私拉乱接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宗教科、信息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5709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9764.34元,占总收入的83.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7329.28元,占总收入的16.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6420.24元,下降1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3494.26元,下降11.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32925.98元,下降20.43%主要原因市级相关部门拨入经费减少,2023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549901.54元。其中:基本支出4081954.34元,占总支出的73.55%;项目支出1467947.20元,占总支出的26.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6752.10元,下降16.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553.24元,增长4.98%;项目支出减少1320305.34元,下降47.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年中补发艰边津贴以及职工晋升工资,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建设项目减少,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1954.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6926.74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027.60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7947.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办公费376737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办公用品购买、入寺对僧人进行政策宣传引导、业务能力提升等相关支出
2、差旅费14828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调研、下乡时的食宿及交通补贴支出
3、维修(护)费229094元主要用于寺院各种维修维护支出
4、培训费131744元主要用于对僧人“四条标准”及通用语言培训等各项支出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28.2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生活补助185650元主要用于僧人去世、困难、家属去世、学经等补助支出
7、寺院僧人奖金70000元主要用于僧人参加比赛获奖补助支出
8、办公设备购置272466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976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8%。与上年相比减少623494.26元,下降11.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引起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832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5%。主要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6909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8716元,宗教事务支出3320511.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51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87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842.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50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6501.5元,行政单位医疗163397.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7144.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59.0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42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261423.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27.60元,比上年增加110670.36元,增长96.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下乡走访次数增加引起交通费用增加,工会经费增加,寺院展板制作及单位办公耗材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000元,水费3000元,差旅费10000元,工会经费36999.6元,福利费45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7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资产总额1103174.17元,其中,流动资产332191.24元,固定资产731316.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666.6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9365.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0219.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4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4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46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