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6697H/202200630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4-01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7份 总第177号 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格兰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11:52     浏览次数: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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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2年第7号

(总第177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格里拉市上江乡格兰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格兰河泥石流治理工程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 820.63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香格里拉市西南部的上江乡,东与小中甸相连,南与金江镇接壤,西南隔金沙江与玉龙县巨甸相望,北邻五境乡,属金沙江流域河谷地区,项目区所在地格兰河发育于上江乡格兰河内,为金沙江左岸的一级支流,2014年的“7.10”山洪泥石流灾害对村庄、农田及道路构成严重威胁,为改善灾害情况,对格兰河进行“排拦结合,以排为主,以拦为辅”的治理整个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竣工日期:一标段为2019年6月5日、二标段为2019年5月27日、三标段为2019年6月20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结算价款9.30万元

(二)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合同印花税0.48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一是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9.30万元的问题,责成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同时做好账务调整;二是对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合同印花税0.48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缴纳合同印花税,并将发生的税金0.48万元计入待摊投资核算。

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对项目竣工档案以及财务资料、数据的整理和完善工作,统一归档、统一管理,使其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二是建议对“待摊投资”核算明细科目归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三是建议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本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四是根据实际完成投资及债权债务情况,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报批、落实本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及时解决工程尾款债务问题的清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多计工程款问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已执行审计报告意见,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进行了扣减及调整。

(二)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缴了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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