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格咱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1份,涉及经营主体1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0月10日,在香格里拉市格咱乡瑞和生鲜超市进行抽样检测的“鸡蛋”,经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31650-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排查,该批次鸡蛋的不合格项目为多西环素,多西环素为兽药,经营者为流通经营户,经营的不合格鸡蛋购进后直接进行了售卖,未再次进行加工,所以食品不合格可能是养殖环节的原因。
(三)整改情况,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制度。
(四)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成立,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