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华委员:
十分感谢您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2020)字第125016号经济类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流动商贩经营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提案,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近年来,随着迪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倒致的劳动力富余,且历年来大批的大中专生毕业潮的来临,我州的就业形势出现严峻的趋势,加上今年受疫情影响,造成我州农村的大量农产品、特色农副产品积压、滞销。市场监管局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进一步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强化基层工作,大力支持迪庆州市场经济的发展做着努力。根据孙文华委员的提案内容的建议: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
一、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开展地摊经济,让流动摊贩经营合法化
新华社两会快评《释放“地摊经济”活力、让城市更有烟火气》其中提及:城市,要有便利的设施、靓丽的外表,更要有寒冬下庇护、黑夜里的光亮。“琴棋书画诗酒花”固然重要,“柴米油盐酱醋茶”才是最基本的民生考量。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各地都要狠抓“六稳”“六保” 、让“保民生”优先于一些管理因素的考量。另一方面,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中央文明办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考核内容,促进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根据中央层面对地摊经济的新政要求,我市政府及时调整地摊监管模式,响应国家号召,及时出台地摊监管新政策,让流动商贩合法化。
二 、规范设立流动商贩的买卖固定摊点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香格里拉市政府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确保政策稳步实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增加群众经济收入、恢复城市活力、传递城市温度、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积极营造消费新场景。决定在香格里拉城区划定区域内发展地摊经济,并出台了《香格里拉市关于在城区划定区域内发展地摊经济的公告》,在不影响交通的基础上采取定点设置、限时经营的方式,在东旺路南侧和月光广场四周划分部份地摊,地摊经营者不采用固定占用模式,先到者自行选点经营不得抢占的形式,把香格里拉市城区的流动规范经营买卖固定化。
三、合理设置流动摊贩摊位
根据《香格里拉市关于在城区划定区域内发展地摊经济的公告》和香古管办便签(2020)4号关于在独克宗古城内贯彻落实地摊经济相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是在古城范围内拥有铺面的商户允许在各自商户门前占50公分的距离进行摆摊,商户只有50公分占地经营权、没有占地所有权,必须继续做好各自门前的“五包”工作;二是除了古城范围内有商铺的经营户外,其他零星摊点只能在古城广场周边按规定摆摊经营。月光广场的零星摆摊时间为17:30至22:00,东旺路南侧的摆摊经营时段为:7:00至22:00,地摊统一划线设置摊位,每个摊位占地约2平方米,不得超占、一人一摊,不得利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进行摆摊,摆摊销售类型暂定为本地农特产品(酥油、奶渣、菌类、土豆、瓜果蔬菜、古玩等)。
四、加大流动摊贩的监管力度
摊位安排好后,我市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固定摊点的商贩进行了相关要求。一是只能在规定的路段、场所、时间范围内从事经营;二是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破坏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不侵害他人利益、确保市场规范有序;三是经营者必须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及严格遵守《迪庆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四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各自职能、确保治安稳定、环境良好、交通畅通;五是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划定的区域,在允许的时间段内经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危险品,不得设置音响进行促销,并自准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各类货物有序摆放、人走场地清、严禁破坏垃圾箱、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踩踏草坪、绿化带等、必须服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六是各经营摊点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切实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坚持做到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改进、认真落实、使工作日臻完善、更好的服务于全州人民。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887-8223441 联系人:杨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