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 通知》(云人社通〔2022〕17 号)精神,现就 2024 年度专家基层 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站)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原则及条件
专家站设立按照“鼓励设站、自愿申请、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增强实效、择优资助”的原则,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内的企业、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站,经核准备案后开展专家服务工作。新设专家站应具备《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条件要求,同等条件下,向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企事业单位倾斜。
二、申报和核准备案程序
专家站的申报、推荐、审核和备案工作,通过互联网访问: https://hrss.yn.gov.cn/zjgl/或通过“云南人社业务专网”访问:http://zjgl.app.yn/,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专家人才”栏目选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专栏进行申报。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下载专家站相关操作说明。具体设站条件、设站备案程序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县(市、区)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三)州(市)复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站设站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申报工作,严格把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加强宣传。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家站,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三)规范申报。要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主体责任,确保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设站单位为企业的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设站专家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意见和廉洁证明等材料。
(四)强化监管。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对专家站的常态化管理服务,做好考核评估和撤站等工作,对成效好的要大力宣传,对成效一般的要及时提醒并整改,对成效差没有发挥作用的要提出撤站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专家站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撤站。
五、撤站程序
专家站服务期满终止合作的;年度考核有 1 次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或年度考核有 2 次不合格的;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开展专家服务工作的;应予以撤站。申请撤站的设站单位于 2024年3月22日前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 或通过“云南人社业务专网”访问:http://zjgl.app.yn/,在信息平台“专家人才”栏目选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撤站申请专栏进行申报。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对撤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4月12日前完成撤站专家站实地走访核查工作,提出撤站意见。申报过程中相关事项请及时向联系人或技术支持进行咨询。
六、重点提示
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和审核不认真负责的单位,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和丽仙 斯那拉姆 詹晓珍 0887-8288385
(二)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5836836 0871-65862043 0871-65353824
附件: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