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关于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单学书等十二位同志安置工作的通知》香退役通【2019】55号文件精神,结合迪政发【2002】12号、云退役发【2019】51号文,工资股根据局档案室审核安置人员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及取得学历;局职改办、职业能力建设股 审核安置人员技术职称资格,套算市级事业工勤岗位安置的单学书等十二位转业士官工资明细。经审核几位同志中最低应发工资为12371元,最高应发工资12851元,主要区别在于部分人员分在乡镇,享受乡镇岗位补贴,部分人员在艰苦边远类区工作,连算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
根据文件精神市级事业工勤岗位安置的单学书等十二位转业士官工资10月份核算半个月,11月份补发。由所安置单位会计人员统一在工资系统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