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 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香格里拉市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汇总分析报告和汇总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3年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打假护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案件。全年累计办结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共46个,办理拖拉机落户登记135台,《动物防疫合格证》5本,植物检疫证书3个,生鲜乳准收购许可证1个,生鲜乳准运证明1个。开展农药经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肥料监督检查1次。全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结合自由裁量权查处各类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起,查办经营过期农药案件2件,共处罚金4748元;查办关于在蔬菜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金2000元;由相关部门移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目前正在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行政许可案件办理上看。全年累计办结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共46个,办理拖拉机落户登记135台,《动物防疫合格证》5本,植物检疫证书3个,生鲜乳准收购许可证1个,生鲜乳准运证明1个。
(二)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上看。在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总体案件数量下降,主要是动物卫生执法监督案件有所下降,说明在持续严厉打击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卫生的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下,生猪屠宰检疫监管领域明显好转,肉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得到有效提高。
其他执法类别增加,查办关于在蔬菜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案件1件,销售过期农药案件2件。这几类执法类别在去年都没有查办过,办案领域实现了新突破。除传统的动物检疫案件外,查办案件的领域延伸到假冒伪劣、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或使用违禁药品、饲料、长江十年禁渔等多个领域,执法效能实现了新突破,不仅净化了我市的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也使我局的行政执法效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因行政处罚案件没有处罚5万元以上的案件,也就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目前所办理完成的3件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我局全部办理结案。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2023年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在香格里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的指导帮助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行政执法人员数量63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63人,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件,无行政强制案卷。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农药经营领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联合抽查采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监管对象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对金江镇、上江乡、洛吉乡的5家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的检查,仔细查验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证照、经营内容、生产销售记录台账,是否使用、生产、销售违禁物品、安全生产情况、检验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的执法机构来看,市农业农村局只有1个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1个,即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二)从执法人员组成情况来看。全局共135人,持证人员63人,占46%。说明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员近年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近一半的人员都参与到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
(三)从持行政执法证情况来看。全局63人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均参加过市组织的执法人员新取证上岗培训,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轮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
(四)从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来看。2023年开展情况与往年相当,对2022年已结案件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报送市司法局5件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上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件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参与集中评查。
(五)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和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人)来看。今年没有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无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数,无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数。
五、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香格里拉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提高认识,增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主动性。从前些年的工作来看,我局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太强,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责令整改,对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和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认识不深刻,观念陈旧。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中基本做到正确处理整规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关系,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协助与支持。我们在坚持每年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的联系,借助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农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查处了使用违禁农药案,使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经营过期农药案,和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件,在多个农业执法领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不可替代。虽然我们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单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虽然由原来的动物检疫案发展到现在的动物检疫、兽药、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但农机案件等的办理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今后还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扩展。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省、州、市举办的新取证培训,参加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法律培训班,参加州、市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但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执法技巧上。
(三)市农业农村局拥有多达63人执法队伍,但截至目前都没有设立正式的法律法规科室和专业的工作人员,因此对涉及法规各项工作的推进造成了许多困难。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存在不能及时有效的指导,对各个执法类别涉及的法律法规没有全部熟知,对行政处罚依据有时把握不准确,不能及时审核处理意见。
(四)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于今年涉及机构编制改革,原有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于身份不符,多数已经调整工作岗位。今年新招录执法大队工作人员4名,由于刚刚从学校毕业回来,缺乏执法工作经历和经验,对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办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严办理执法案件。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要深挖到底,一查到底,根据自由裁量权公正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要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今后要多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办案经验, 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积极主动学习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增加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集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附件2: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xls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