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根据《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迪政办发〔2023〕120)文件,香格里拉市2024年农业产业奖补指南,年初兑现产业帮扶奖补资金802.0967万元(大写:捌佰零贰万零玖佰陆拾柒元),由于小中甸镇、三坝乡补报奖补资金53.3673万元,现将2024年度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使用公示补充如下;
一、产品收购奖补
当年收购市域内农特产品金额达10万元以上,按收购金额的5%进行奖补。三坝乡补充奖补资金12.302万元。
二、劳务用工奖补
按照当年支付市域内农户劳务用工工资的5%进行奖补。三坝乡补充奖补资金3.625305万元。
三、产品销售奖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外销售本市高原特色农副产品(特色畜禽、中药材、蔬菜、高原杂粮、木本油料、高原水果),当年销售突破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4万元,销售突破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销售额以银行流水为准)。小中甸镇补充奖补资金14万元。
四、规模化养殖奖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符合奖补条件并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联农带农养殖主体。能繁母猪年存栏在30头以上,生猪(育肥猪) 年出栏200头(含200头)以上,按生猪每出栏一头一次性给予奖补100元;牛年出栏50-100头(含5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给予500元奖补,10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给予400元奖补;羊年出栏在100只以上,按羊每出栏一只一次性给予奖补100元;蛋禽年存栏稳定在3000羽(含3000羽)以上,按每羽 10元一次性给予奖补,肉禽年出栏6000羽(含6000羽)以上,按每羽5元一次性给予奖补;单个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项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以属地农业部门出具的检疫票据为准);列入州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认定为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小中甸镇补充奖补资金4.64万元。
五、贷款贴息补助
对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银行所取得的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具备生产条件的建设资金贷款(含技改贷款),按贷款主体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补助,按照年度贷款的实际天数核算。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抽蓄水灌溉设施、田间 水利、机耕路、茶果园道路、土地流转及整理等);农业生产设施(含畜禽舍、机库棚等)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 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和品牌打造;农产品收购;农资(饲料)购买;种养殖业种苗种子购买;农机(畜牧机械)购置等。小中甸镇补充奖补资金18.8万元。
以上补报产业帮扶奖补资金合计53.3673万元(大写:伍拾叁万叁仟陆佰柒拾叁元)
附件: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产业帮扶奖补补报表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