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件号码: ******************
当事人 **********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一案,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4年5月27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迪庆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对**********生产的两种肥料产品(产品名称有机肥(粉剂),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4,数量25吨;产品名称有机肥(颗粒),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4,数量7吨)进行抽查。2024年9月11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收到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转发的《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中**********两种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到**********位于*******肥料堆放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两种肥料产品,**********法人***称,抽检后未进行销售,8月初知道该两种产品不合格后,两种成品就进行了回厂重新发酵,现场两个发酵池里有部分肥料颗粒。
经查**********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法人***询问笔录两份;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4.检验报告两份;5.现场勘验笔录照片一份。
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机关未收到陈述和申辩的申请,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又根据云农规〔2023〕2号《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72项“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从轻处罚:初次违法且责令改正后不符合规定 ,或者造成损失较小,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较小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零点三倍以上零点九倍 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鉴于**********法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态度端正,该公司违法行为为首次查获,未造成较大影响,认定为从轻处罚。
本机关认为:**********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云农规〔2023〕2号《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对**********作出的处罚为:1.对**********给予警告。2.对**********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又根据云农规〔2023〕2号《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72项“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从轻处罚:初次违法且责令改正后不符合规定 ,或者造成损失较小,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较小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零点三倍以上零点九倍 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给予警告。
2.对**********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香格里拉市农业银行大中甸分理处或通过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发票二维码直接 缴纳罚(没) 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 60日内向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 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