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8638XK/202400473
文  号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6-14
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4 16:28     浏览次数: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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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忠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给予解决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建议,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在2023年3月17日已经下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香政发【2023】16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流程,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级责任,要求严格规划管控,遏制违法增量。建议中提到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城乡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11月已经废止,之后未出台新的办法,只能沿用《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一:州、市级相关部门未出台相关的审批管理办法。2023年农业农村局草拟了《香格里拉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但因为省、州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此《办法》被驳回,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已向省人民政府提交《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请示》,但未得到批复;问题二:17平方公里以内土地属于城区,城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参照云政办函【2022】51号,仍旧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宅基地审批要遵守上位法规定,按照申请审批流程进行。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开展有积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会积极对接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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