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英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金江镇建立生猪屠宰点”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江镇、上江乡是香格里拉市主要生猪养殖大乡镇,在全市生猪市场供应比例上占相当大的比重,由您提出的“拟在金江镇建一个生猪屠宰点”的建议,有利于稳定和提高沿江河谷地区生猪产业效益,稳定和增加猪肉市场供应能力,满足消费需求,保障人民优质肉食供应。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中:“一、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一)从严审批定点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严格审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及时将新建生猪屠宰企业名单报我部公布。”的要求,需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后进行审批。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设置规划要求,乡镇设立屠宰点“仅限于当地乡镇”,不能兼顾其他乡镇的供应,还请多与镇人民政府汇报后作出决定。
我局已收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但目前为止没有收到征求意见后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9-2025年)》,我局已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市人民政府汇报,待有回复后及时通知你们。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