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8638XK/202400488
文  号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10-15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5 09:44     浏览次数: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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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属涉农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和事业双重性质,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我市“三农”工作有关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具体体现为:

畜牧业方面: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全市畜牧业生产、牧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及督导工作;推行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在动物养殖、病源生物采样培养试验的生物安全方面做好管理及督导工作。依法负责对下属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对全县畜牧业生产、牧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针对全市相关畜牧兽医技术、生产和管理的试验、推广、建设等项目进行评估评定。依法对全市畜牧兽医体系专业经费和项目及资产进行管理;并负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规及相关政策赋予的相关业务审批权。同时开展畜牧兽医科技合作与交流,申报、争取项目并组织实施。

种植业、农垦方面:我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全市农业产业布局、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负责农用地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编制全市农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调控和管理全县支农资金。同时制定全市农业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和补贴政策;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所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分析发布。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

农业机械化方面:负责农机化技术规划、标准和规范制定;负责开展农机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及检查督促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负责提供先进农业机械技术信息,负责承担新机具、新技术、新成果引进使用实验、示范;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推广鉴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负责购置补贴投档产品信息形式审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机械科研、新机具新技术推广鉴定和技术改造;负责宣传普及农业机械科学知识、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管理及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机牌证核发、年检等相关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成立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开展绿色食品申报相关工作;负责“三品一标”的认证现场检查、续展认证、监督管理;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工作;负责农药及农药市场监管、农药使用及经营品种质量抽查、市场整顿及经营场所等;负责农药风险监测,农药质量检测等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农业农村经济稳中向好。

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长4.8%。第一产业增长加值预计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4.8%。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17元,同比增长8.6%,预计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88元,增幅8.2%。

2.坚决扛牢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政治责任。

一是全力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年初将本年度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具体落实到村民小组和田间地块,确保2023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3.7万亩、产量6.6万吨的硬性底线指标。全年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99万亩,大豆种植面积3099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500亩,粮食产量预计达到6.972万吨,超额完成下达的底线指标任务。

二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以政策保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有效减轻种植业自然灾害风险。全年完成兑付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89.9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589.6万元,收缴种植业保险100.44万元,参保农作物5.6万亩,受灾农作物理赔105.96万元。

三是全力抓好耕地保护工作。成立耕地保护和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出台《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保护涉农工作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试行)》,扎实推进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和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农事直通”APP系统图斑填报3014个,核实面积2.26万亩;完成流出耕地恢复种植5387.29亩,整改比例达到103%。扎实有序推进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外业采样1218个点,完成剖面样点调查取样13个,送检土样到制备室1062个,完成制备531个,流转至检测室531个,完成表层样点检测50个。

四是全力守护“菜篮子”安全。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年发放疫苗357.5万毫升,完成猪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共计333.086万头/万只/万羽,全年各项免疫完成应免畜禽的100%,免疫密度常年在90%以上。全市共排查生猪1261.6万头次,清洗、消毒养殖场(户)1.42万户次。三季度,全市生猪存栏17.8万头、同比增长2.6%,出栏4.23万头,同比增90.5%;牛存栏14.06万头、同比增25.13%,出栏0.56万头、同比增16.84%;羊存栏7.93万只、同比增16.08%,出栏0.99万只,同比增1.22%;家禽存栏65.18万羽、同比增28.95%,出栏23.73万羽、同比增121.28%;肉类总产量达0.48万吨,同比增69%。

3.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推动畜禽养殖向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全市成立生猪(藏猪)养殖合作社63个、养殖公司13个,牦牛养殖合作社(含协会等)317个,鸡养殖合作社(含协会等)24个。年生猪出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有5户、年出栏在300-999头的有10户,共出栏生猪4539头。

二是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全市建成黄牛(牦牛)冻精改良点17个,生猪人工授精改良点15个,2023年完成生猪改良19950窝,山绵羊杂交复壮改良配种14275窝,尼西鸡人工孵化养殖297241羽,黄牛改良18872次,其中肉牛冻精改良9729窝,牦牛改良复壮9199头。实施完成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

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促进绿色养殖健康发展。全年申报检疫大小畜禽72125头(只、羽),检疫申报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猪66474头,检出不合格43头,修割不合格产品8742.7公斤;检疫牛6840头、羊645只,回收耳标73959枚;香格里拉市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场投入运营,屠宰检疫鸡96179羽,无害化处理229羽,修割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1116公斤。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9家,新颁证5家,完成畜禽运输车辆“牧运通”系统备案228辆。

四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地,推动养殖方式转变。完成一卡通发放2023年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000.15万元;推广优质牧草籽6867公斤,推广种植人工饲草1822亩,可产出青贮饲料和饲草5480吨;实施完成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投入资金196万元,完成越冬饲草料储备1.53万吨,有效解决了项目区67户牛羊规模养殖户过冬饲草料短缺问题。

4.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产业。

紧扣农民增收,按照“一强多精”的特色产业发展思路和“高原畜牧、半山药果、河谷烟菜”的产业空间布局,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初步统计,2023年七大产业产值预计实现12.45亿元,到目前为止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带动农户增收24153.7万元,带动农户17549户、低收入户3237户;流转土地42602.31亩带动农户增收2754.9万元,带动农户6890户、低收入户682户;劳务用工251899个工时带动增收3211.5万元,带动农户15301户、低收入户1056户。

一是出台《香格里拉市2023年农业产业实施方案》,制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鼓励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劳务用工等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有效激活农户内生动力及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

二是投入2.24亿元,实施种养殖基地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副产品加工车间、“一县一业”特色畜禽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小中甸蓝莓产业园成品仓储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高原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等产业项目115个。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111个,资金支出2.01亿元,拨付率为89.55%。通过项目实施,建成年出栏万头生猪基地1个,建成出栏万羽以上鸡养殖基地3个;建成千亩以上蓝莓基地1个,建成千亩以上马铃薯种薯基地2个,建成存栏百头以上牦牛(肉牛)养殖基地15个,建成百亩以上中药材基地15个,百亩以上蔬菜基地4个。

三是建立了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成果的支撑作用。目前完成61家企业、81家合作社与有产业发展条件并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2216户、监测户136户100%绑定。

四是加快农业品牌创建步伐。坚持注重区域品牌“领头羊”作用,实施品牌提升工程,不断加大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力度,扩大香格里拉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截至目前,全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6个,绿色食品产品14个,有机产品7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2023年围绕香格里拉牦牛、藏香猪等代表性农产品,投入100万元实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项目,实施区域公共品牌价值体系提炼、品牌形象体系设计和品牌推广体系基础建设工程,助推我市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化建设。

五是抓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按照“大产业+新主体”发展模式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向组织化、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全市累计培育龙头企业46家(其中达到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截至三季度龙头企业各产业完成现价总产值547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8.42%,完成销售收入41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2.03%,完成带动农户数 40979户,比上年同期增3.77%。完成16个市级示范合作社认定(累计培育示范合作社77个),141个家庭农场认定(家庭农场数达到366家)和17家示范家庭农场认定。

六是抓好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积极谋划招商引资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90260万元。全年引进落地项目4个,部分项目已落地开工。并积极组织我市龙头企业参加南博会、“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暨安徽名特农产品市长推介活动”、“首届迪庆州首届文化旅游节特色产品展销活动”及“香格里拉-首届梅里雪山国际葡萄酒节”等各类展销活动。

5.推进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以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通过整合资金、综合施策,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农村污染治理工程、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提升耕地质量和减少污染,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强配套建设,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减量技术,实施畜牧业重点项目,着力补齐治污设施装备短板。截至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深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引导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顺利完成2022年度秸秆综合调查,据统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8.2万吨左右,综合利用率达到96.01%;2023年投入12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香格里拉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计划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回收废旧地膜200吨左右,项目有序推进中。三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完成10个点位农产品协同监测,投入330万元实施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和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动污染耕地治理取得新进展。四是有序推进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肥农药增效减量节水施用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程、农业废弃物收集工程、秸秆回收利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67万元,本年度已完成投资1984万元。

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实施专项行动,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围绕用肥用药重点产业,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持续下降。全年推广有机肥3364.2吨,测土配方施肥24.5万亩,开展科学安全用药、用肥、用膜集中培训一期,培训320人次。2023年全市化肥预计使用量为4503吨,较2022年减少10.4吨,预计农药使用量为90吨,较2022年减少0.7吨,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豇豆、莴笋等纳入重点监测和整治范围,对县城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果蔬抽样检测,指导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基地和集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全年共抽检蔬菜及水果样品5474个,合格率为100%;完成1.7批次/千人定量检测318个批次,合格率为99.69%。此外,完成全市115个乡级监管员、65个村级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1期。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28座;新建农村公厕32座,项目已完成90%;投入100万用于139座问题公厕整改,已完成整改95%左右。二是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截至12月底,全市共清理农村垃圾19424.7吨;投入农村垃圾运营补助370万元,采用政府适当补助、群众缴费、辖区机关单位和经营户收费等方式保障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目前全市集镇片区垃圾收费覆盖率为90.9%。三是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投入1900万元打造1个示范乡镇(已建设完成)、4个精品示范村(有序推进中);因地制宜打造绿美乡镇,成功申报3个省级绿美乡镇,4个省级绿美村庄,80个州级绿美村庄。

坚持举一反三,聚力整改涉农环保问题。始终把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精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农共性问题(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整改销号,并持续推进减量增效工作。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纳帕海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桑那水库和属都湖周边放牧问题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效(整改时限2025年),常态化持续推进。

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一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禁渔氛围。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800份,发放宣传围裙 400件,悬挂宣传标语 20幅,粘贴禁渔通告180份,全面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二是实行联防联动,凝聚执法监管合力。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区域协同的禁捕执法格局,加强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2023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次,路上巡查10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2张;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2次;每月坚持对禁捕水域及岸边餐馆、集贸市场等进行暗查暗访,共没收钓具9个,网具1张;办理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处罚金额4100元。三是养护渔业资源,促进生态有效修复。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助力水域生态养护,共放流短须裂腹鱼、细鳞裂腹鱼、长丝裂腹鱼等鱼类鱼苗51.05万尾。四是加强渔政执法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香格里拉市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及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项目一期投资564万元,有序推进中。

6.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一是以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为目标,加大粮食主产区和高原坝区的先进农业机械化推广力度。完成机械化集中育秧1.4万盘,机械化插秧625亩,中药材机械化作业500亩,高原春油菜全程机械化作业200亩,推广蔬果轨道运输设备1000米。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067%。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2718份,受益2259户,补贴机具2749台,补贴资金448.47万元;受理农机报废申请41份,补贴报废机具41台,补贴资金5.43万元。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一是狠抓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25人,州级科技特派员31人,招募特聘农技员6人;协助科技特派团开展多种形式产业专题讲座培训班17期,培训1641人次,推进本地人才帮带工作;开展致富带头人、农牧民技能专项培训1期,培训41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班3期,培训150人;组织市内致富带头人、基层党员干部、游牧民等40人赴上海交流学习。二是出台实施《香格里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香格里拉市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科技特派团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科技支撑香格里拉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香格里拉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及规划方案。三是投入各类科技项目资金1028万元,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并申报立项3个科技入户项目,积极申报2024年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县项目。建立9个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点,示范面积3608亩。四是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星创天地”2家,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2家,不断强化科技平台建设。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终验和资产移交,完成2022年项目终验。2023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其中新建项目6个,改造提升项目1个),计划投资7592.36万元,计划建设面积1.7万亩。

7.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以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打击活牛走私行动、渔政执法行动等为契机,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30份,并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按照全年普法工作要点,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和反电信诈骗等宣传活动21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100份。

三是组织12人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证,全局53人持有国家行政执法证,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小中甸镇、尼西乡、洛吉乡10户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加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8.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不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一是不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根据《迪庆州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及“报账员”推选成立工作,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乡(镇)代为管理制度,委托隶属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的村级财务代理核算中心代理,各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再设立会计,只设报账员。截至目前,75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640个开立了账户,已有420个组织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及设立了“报账员”,到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能具备财务独立核算条件。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参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样式(试行)》,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发放工作,目前完成8个乡镇398个集体经济组织15173本(户)成员证书打证、发放工作。同时,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比对,妥善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确认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成员身份重复人员核查清退2680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成员2.847万户、11.9719万人。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顺利出台规范性文件《香格里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清产核资)工作,将清查后的农村集体“三资”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计为23.9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计20.88亿元(经营性固定资产总计为1.03亿元)。

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摸清“家底”基础上,积极挖掘潜力,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坚持精准施策,尊重客观实际、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因村制宜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行“产业带动型”“资源盘活型”“资产租赁型”等多种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让村集体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多点开花。目前,将投资的固定资产或产业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通过出租的发展运营方式实现收益是最主要的运营增收模式,也是集体经济资金实现增值、有效保值较为“稳妥”的模式,全市6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共有25个村形成了包括商铺、产业基础设施等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并且通过出租的方式实现了增收。2023年,围绕村集体经济提升目标任务(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达100%、10万元以上的村达50%),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运营情况、发展项目谋划等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产业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持续往年盈收模式等方式,有效推动实现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2023年预计集体经济总收益达到759.845万元,截止12月份收益入账758.31万元,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逐步建立以乡镇为审批主体的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形成了乡镇政府建立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批制度,满足合理的宅基地用地需求。并对宅基地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宅基地审批情况、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处置情况作双月调度,截至目前,全市11个乡(镇)聘用农村宅基地协管员65名,累计受理193宗审批166宗,其中2023年审批58宗,审批面积8876平方米,报备修缮266宗。共收到移交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件344宗,核实下发乡镇278宗;排查2020年以来建房1204宗,全部录入系统管理。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和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工作。一是成功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起,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纠纷基本化解在基层。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强化土地流转合同订立、组织审核等培训指导,同时有序推进颁发农村规模化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改革试点工作,2023年全市累计流转33359.21亩。

9.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农业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未发生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与农业企业、各乡镇、养殖户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和乡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开展农机安全检查29次,出动检查人员88人次,排查农业机械145台次,排查驾驶人员61人次,排查农机企业12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68个,已整改完成59个;排查132户畜禽养殖场(户)(有粪污贮存池),全面完成安全警示牌张贴工作;结合春秋农资打假工作,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7家次,查处经营过期农药案件2起,处罚金额共计4748元人民币;对3家屠宰企业开展20次安全生产检查,责令企业限时整改隐患问题;深刻汲取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和昭通永善“7.10”养殖粪污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全市499户用沼气和27座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整改。二是狠抓安全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送教下乡”活动等为契机,分领域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16079余份,农机专用反光条200余张,教育群众5954人;发放《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告知书》和沼气安全使用挂图1000余份,安全警示标语牌499份;发放《渔业生产安全须知》、《禁用药物清单》等200余份;发放《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手册》、《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指南》、《畜禽养殖户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操作明白纸“十必须、十严禁”》8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管理股、种植业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农资与农机管理股、农村事业管理股、项目基础建设股、科技创新股。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

2.香格里拉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站

3.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香格里拉市农村环境与能源管理站

5.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信息与培训管理站

6.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经济管理站

7.香格里拉市农机管理站

8.香格里拉市农业综合监督管理站

9.香格里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1.香格里拉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

12.香格里拉市饲草饲料工作站

13.香格里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1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所属14家单位非独立核算,不纳入汇总,并入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8人 (离休48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9,425,844.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425,844.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246,263.77元,增长2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246,263.77元,增长24.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较上一年度加大了本单位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新增申报审批项目资金,含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农村适用人才培训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23年产业帮扶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425,844.46元。其中:基本支出53,932,219.06元,占总支出的18.63%;项目支出 235,493,625.40元,占总支出的81.3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246,263.77元,增长24.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158.41元,增长6.48%;项目支出增加53,964,105.36元,增长29.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上级部门较上一年度加大了本单位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新增申报审批项目资金,含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农村适用人才培训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23年产业帮扶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等;二是2023年人员新增因此基本支出相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32,219.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15,619.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6,599.52元,占基本支出的2.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493,625.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914,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0,768,902.25元,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相关经费支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资金等支出7,420,747.78元,主要用于长江绿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经费及渔业保护相关经费支出;特色畜禽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3,728,265.00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经费支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项目资金支出120,121,222.37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土地仲裁等相关经费支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厕所革命等项目等资金支出3,3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精品村奖补、厕所革命(公厕整改)等相关经费支出;科技发展项目资金支出154,488.00元,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发展等相关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105,844.46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增加55,926,263.77元,增长24.0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上级部门较上一年度加大了本单位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新增申报审批项目资金,含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农村适用人才培训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23年产业帮扶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等;二是2023年人员新增因此基本支出相应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4,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科技发展项目、科技人才支持计划。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5,6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90,2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1,915,32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7%,主要用于农业相关支出,包括:农业生产发展、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帮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26,12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31,9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8%,主要用于2023年涉藏州县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0元,决算为137,50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 136,469.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0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50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36,46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我单位大部分车辆车龄较长,车辆老化严重,导致维修费用增加。二是2023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增加,项目推进检查督察及验收下乡频繁,陪同上级检查督查次数增加,使本年度下乡出差用车频率增长,车辆运行费用相应增加。虽然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超出年初预算数,但较上年决算数看呈整体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规定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559.04元,下降2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257.04元,下降2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02.00元,下降85.83%。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规定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三农”工作及相关农业建设项目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部门职能及项目建设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599.52元,比上年增加195,819.41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增加,项目推进检查督察及验收下乡频繁,陪同上级检查督查次数增加,使本年度下乡出差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相应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部门职能及项目建设任务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14,412,039.83元,其中,流动资产12,506,005.82元, 固定资产1,906,034.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 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0,05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43,725.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0,61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6,3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4,2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5,618.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74,992.7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 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 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 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 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 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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