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尼西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6603U/202100301
文  号
来 源
尼西乡
公开日期
2021-04-23
香格里拉市尼西乡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4-23 16:01     浏览次数: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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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发生的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一系列水患灾害,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抗洪救灾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实际,制定《香格里拉市防汛应急预案》。本预案适应于在我行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和一系列水患抢险工作。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结合我辖区范围内的防汛应急方案,流域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境内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

1.4工作原则

一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洪救灾”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二是反映洪水灾害的致灾原因和致灾特点,对洪水灾害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通过预案的实施,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我辖区内防汛指挥长对所辖区的防洪预案实施总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部门做好本部门防汛工作外,要按照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防汛预案中规定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2.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的防汛抗旱工作,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2.1.1防汛办组织机构

防汛抗旱总指挥长由长担任,分管副乡长担任副指挥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武装部、文化、电信、移动、联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供电所、扶贫办、国土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民政、林工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指挥部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受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是辖区防汛抗洪的组织机构,具有行使政府防汛抗洪指挥和监督权。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做到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反映辖区内的抗洪救灾情况,提出洪灾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确保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方针、对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防御洪水、泥石流、滑坡等政策和方案。

3、掌握气象趋势、雨情和水情,及时了解降雨区暴雨强度,河道洪水流量,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

4、灾发生后,由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村委会通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5、组织检查防汛抗洪准备工作.①检查常备不懈的防汛抗灾救灾意识,克服麻痹思想;②检查水库、病险水库塘坝及河道加固或维修完成情况,有无防御超标洪水的应急方案;③及时收集了解水文预测分析资料;④检查防汛通信准备工作;⑤检查防汛抗洪物资准备;⑥检查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情况;⑦检查道路交通情况;⑧检查电源照明准备情况和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建设.

6、加强汛期中对工程的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并确定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组织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巡回检查。

7、组织汛期前检查,主要对堤防、水库、塘坝、引水工程损坏情况进行检查,编制上报修复计划,并总结防汛抗灾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

8、检查防汛抗洪通信和预警系统。

9、负责统计掌握洪涝灾害情况。

2.1.3相关部门职责

防汛抗是一项社会性的防汛抗救灾减灾工作,需要动员和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在乡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御洪水灾害任务。

(一)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水库执行统一调度运行,研究和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订防汛抢险救灾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提供指挥部领导决策;负责对辖区内水毁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上报,并对组织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协调解决工程修复经费和物资;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水库、河道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在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民政职责:负责组织对灾区的情况了解,视情分析灾情、正确评估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为乡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全灾情情况上报工作灾区度过应急期和过渡期后,负责对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

(三)卫生院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药品及器械的准备、储备、调运等工作;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灾区的伤员实施救治,制订灾后防治疾病、传染病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医务人员监督检查灾后的防治工作,并对灾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四)派出所职责: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做好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灾区的各种设施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在灾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违法犯罪分子;负责做好上级领导到灾区工作期间的护送安全警卫工作。

(五)武装部职责负责组织人民解放军战士和民兵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守护重点工程,维护灾区秩序,保证灾区的各种高发设备和设施工作;抢救灾民的财产和装御、运输、压运各种救灾物品;负责灾区灾民的财产及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

(六)文化站:负责搞好灾区防汛抗、抢险救灾,灾区的实况摄影、录像;实地采访各种灾情,并通过微信、广播进行宣传报道;保证报道的典范导向,大力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整理录像、图片等资料上报有关部门。

(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水库执行统一调度运行,研究和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提供指挥部领导决策;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枢纽工程的巡查和监测,上报险情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水库、河道进行汛期的检查,在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上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中国电信香格里拉分公司、中国移动香格里拉分公司、中国联通香格里拉分公司等职责:负责准确、及时地向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传递有关防汛抢险救灾,各类灾情的邮电通讯信息工作,确保在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期间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灾区水毁电信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信通讯设施正常运行;负责承办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话会议工作;负责保障汛期预警系统监测站点卡号正常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受灾区域调整农业结构技术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的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畜牧业洪灾情,指导畜牧业防汛抗和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畜牧业饲草料、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动物疫病防治,预防和控制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工作。

(十)国土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对危害城居民安全的病险地段进行清淤除障;负责灾区恢复通水、重建家园、恢复水毁政设施、房屋工程等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河道、防汛预案。

(十)财政职责:负责防汛经费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

(十)党政办职责:负责组织抢修灾区公路、桥涵,确保交通畅通;负责协助各种救灾物资的调运;负责组织灾民的迁移输送工作。

(十)供电所职责:负责调配防汛抗旱、排涝、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灾区水毁电力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力设施等工作;负责组织灾区新居的电力设施建设,为重建家园提供电源保证。

(十)扶贫办职责:负责协助灾后民房的恢复重建,使灾区群众的返贫率降到最低。

(十国土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

(十国土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十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协调规划防汛抗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各粮库的防洪保安工作,做好防汛抗物资的储备、供应,保证灾区群众粮油及必要食品的供应。

(十)尼西乡中心完小职责:在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灾情通报后,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学校师生及时进行转移,确保师生的安全;及时安排临时教学点,确保学生就学;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在短期内完成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十九林工站:负责组织治理全林区山地灾害的防洪安全工作;搞好汛期河道内漂木的管理工作。

(二十)各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工作。组织和落实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的救助,指导灾区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和落实因灾害造成死亡事件的后事、处理工作

(二十一)派出所根据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救援任务。

(二十二)防汛办公室职责:承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的防汛抗工作,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防汛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及执行上级防汛抗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制定和组织实施所辖范围防御洪水预案;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预警和汛情公报;掌握主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决策意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检查、督促辖区内防汛工作及防汛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对辖区内的河道和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的管理,督促河道清淤除障,开展河道治理方案的调查、分析、研究、论证,并实施管理;负责有关防汛抗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防汛抗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和建设防汛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防汛抗现代化建设(防汛通讯、信息传输、指挥调度、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组织开展防汛抗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研究、总结、推广防汛工作的先进经验。

2.2防汛抗洪救灾责任制

防汛抗洪救灾是一项责任重大而复杂的工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洪水到来时,防洪设施一旦出现险情,需要动员和调动各部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必要时须当机立断,可做出牺牲局部、服从全局的重要决策。为此,必须建立健全防汛抗洪责任制,实现防汛工作规范化,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1、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防汛抗洪救灾责任制的核心,是取得防汛抢险救灾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历史上防汛抗洪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汛抢险需要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力以赴,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因此抗洪救灾指挥机构需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全面领导和指挥抗洪救灾工作,实行抗洪救灾行政首长负责制。

2、分级责任制

根据辖区内防洪工程等级和重要程度等,确定分级管理、运用、指挥调度的权限责任。在政府的领导下,对水库、防洪堤、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3、岗位责任制

防汛期间管好用好水利、防洪工程,对做好防汛减灾至关重要。工程管理部门和管护人员在制定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人。

4、技术责任制

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中,为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专长,实现科学抗洪抢险,优化调度及提高防汛抗旱指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评价工程抗洪能力、确定预报数据、制定方案、采取的抢险措施等有关技术问题,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立技术责任制。重大技术问题、技术论证,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咨询,以防失误。

5、值班工作制

为随时掌握汛情,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制度,以便及时加强联系,多方协调,充分发挥防汛值班作用,其主要责任是:

(1) 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按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2) 及时掌握发生的险情及处理情况。

(3) 对发生的特重大汛情整理好值班报告记录,以便备查,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履行交接班手续。

(5) 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水文气象信息

(1)加强将气象、水文部门对境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及时报送各村。

(2)气象、水文部门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预报,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结果,及时各村委会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早预案,通知有关区域做好准备工作。雨情、水情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上级指挥部,为防汛抗旱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数及财产、受灾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办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并向人民政府和上级防办报告。

3.1.3工程信息

(1)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限水位时,水库管理部门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道等关键建筑物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防洪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定期向执行水库指挥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导致发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部门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同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及抢险方案、措施。重特大险情须2小时内报办,险情发生期间2小时一报。

(2)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隐患,此期间每日9时向级防汛抗旱机构报告堤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当堤防出现重特大险情时,堤防管理部门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办报告险情。办须在2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乡党委、政府及办,险情发展期间2小时一报。

3.1.4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抗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防汛抗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准、详、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待情况核实后,应随后补报详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人,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机构组织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5)物资准备。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种类。

(6)加强防汛日常工作,对在江河内建设的非防汛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批准;对未经批准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拆除。

3.2.2洪水预警

根据江河水文预报、水库实时工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照权限和预案确定的级别,向洪水预警区域范围发布预警信息。

3.2.3山洪灾害预警

根据山洪灾害隐患点的雨量监测情况,由监测点的监测人员按照事先确定的等级、预警范围、预警方式进行预警。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全情况组织研究绘制地区的洪水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风险图作为抗灾救灾的技术依据。

3.3.2防汛预案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预案,主动应对灾情。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应急供水方案。

(3)预案由人民政府批准,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经审批的预案,应贯彻执行。

四、应急响应

1.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按工程险情,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当重要江河流域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

当工程出现特别重大级险情时;

发生死亡15人以上的洪涝灾害;

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

乡4个行政村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长召集防指成员会商,启动防御特大洪水,抗旱预案,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乡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报请人民政府部署防汛抗工作;同时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关工作。

重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

当重要江河流域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

当工程出现重大级险情时;

发生死亡8人以上的洪涝灾害;

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

乡5个行政村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重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乡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时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按照防汛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较大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

当重要江河流域发生10—20年一遇较大洪水;

当工程出现较大级险情时;

发生死亡4人以上的洪涝灾害;

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乡4个行政村洪涝灾害

较大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办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适时将情况上报人民政府及办,通报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一般级别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

当重要江河流域发生5—10年一遇的洪水;

当工程出现一般级险情时;

发生死亡4人以下的洪涝灾害;

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

1个村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一般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旱情的跟踪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防办视情况赴受灾地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防汛抗旱指挥。 

4.1应急响应措施

对不同类型的洪涝灾害,水利防汛要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在本预案的基础上制订单项预案,进一步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4.1.1江河洪水

(1)当江河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预案责任的要求,组织群众防汛队伍检查,必要时申请动用驻军、“武装警察部队”参加重要地段和工程的防守抢险。

(2)当江河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后继续上涨,危急重点保护对象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

4.1.2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国土资源或防办指挥机构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搜寻。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防办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灾害.

4.1.3工程险情

(1)当出现前期征兆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并做到尽可能控制险情。

(2)险情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4.2指挥和调度

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领导,指导抗灾工作。

4.2.1抢险救灾

(1)出现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灾情的性质,对灾情进行监控、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2)受灾地的村委会应根据受灾情况,按照预案提出处理措施,供政府指挥决策。

(3)受灾地的村委会应调集本的技术力量支持救灾工作。

(4)处置洪涝灾害时,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2.2安全防护及医疗救护

(1)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便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在进入和撤出现场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策。在进入受威胁受灾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安全。

(3)灾区村委会应按照乡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地。

4.2.3社会力量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受灾地的村委会可根据受灾危害程度,根据政府批准,对重点区域实施紧急控制,防止灾情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

4.2.4信息发布

(1)防汛抗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防汛抗信息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洪涝灾害灾情情况,由办会同民政审核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发布会等。

4.3新闻报道

(1)新闻报道应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洪动态等,应经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

4.4应急结束

(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处理。

五、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和营运部门都有保障防汛抗信息畅通的责任。

(2)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出现灾情后,通信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抢修通信设施,保证防汛抗通信畅通。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撤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及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金沙江”及重点一级支流的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出现险情后,应派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受洪水威胁的村委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①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六、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政府应当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6.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助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1)水利对影响下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早修复.防洪工程应在汛前恢复;水源工程应恢复其功能。

(2)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乡党委、政府组织修复其功能。

6.4灾后补偿和灾后重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救灾补偿或实行保险现赔,发放救灾款及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好灾区人民群众,让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受伤人员有医治、孩子能上学、治安有保障,做好灾后防疫工作杜绝灾后传染疾病的发生,做好群众的思想安扶工作,确保人心不乱、局势稳定。

灾后重建做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建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灾后重建有专人抓、专人负责。

通过乡党委、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灾民的重建困难。

灾民建房要坚持当前需要与长远减灾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建在危险区、警戒区,主动避让。村民也要改变依山傍水建房的观念,科学选址,以有利于发展生产方便,有利于抗灾减灾,提高防汛抗灾标准。

恢复重建要与农村小康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相结合。

积极组织社会和有乡党委、政府支援灾区,从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大力支持。灾区村委会应及时研究解决灾区恢复重建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上报乡党委、政府。简化手续,减免税费,积极主动为灾区人民服务。

6.5防汛抗洪工作评价

一年一度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抗工作的各方面和各环节进行工作总结、分析、评估。

备注:此预案自审批之日起有效,防汛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完善,此期间若人员有变动,将会在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表格中进行修改完善。

尼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指 挥 长:李 金 华(乡长)    13988721283

  副指挥长:廖 学 勤(副乡长)   13988786464

  成  员 :刘 小 忠(副书记)   13988777021

  和 志 宏(副书记)   13988774199

  华 晓 娟(纪委书记)  13170796555

  杨 正 明(副乡长)   13988755597

  李   照(副乡长)   13988768844

  那   吉(武装部长)  13988760311

  熊 志 程(派出所所长) 13378871555

  孙 有 志(卫生院院长) 13170799777

  和 学 文(林工站站长)  13388873222

        张 龙 飞(党政办副主任)   15687097607

  鲁茸旺扎(新阳村总支书记)  13988741759

  叶 文 清(幸福村总支书记)  13398876868

  和 泽 清(汤满村总支书记)  15008863322

  拉茸追玛(江东村总支书记)  18288692215

  和 江 松(扶贫办)        15969518497

  追格拉姆(财政所)        13988713902

  打汪七林(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13988773060

  李 建 华(民政)         13988700511

  白玛邓主 (新阳村主任)    13988792523

  格玛七林 (幸福村主任)    18787699978
  知诗尼玛 (汤满村主任)    18787686885
  扎史达瓦 (江东村主任)    13988767649

尼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水电服务中心,由廖学勤兼办公室主任,打汪七林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尼西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二0二一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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