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香格里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香办发〔2019〕5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根据统战及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为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更好的发挥寺院管理机构及各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干事职能作用。2017年11月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院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院管理局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随机构划转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院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副科);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院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截止2022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公务员19人、工勤7人、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4人);劳务派遣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志愿者1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入
1、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除基本支出年初预算资金外还包括四个项目预算资金,2022年度我局年初预算安排数674.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1.4万元;本年拨款总支出为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22.06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58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26万元),项目支出为329.34万元。
2、2022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做到部门履行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共预算以下四个项目合计117.92万元:(1)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经费41.51万元;(2)建塘镇、东旺乡寺院管理局维稳工作经费6.99万元;(3)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经费5万元、僧尼意外伤害保险11.1万元、全市寺院房屋统保经费30万元;(4) 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1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局年初整体预算资金1008.7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674.32万元,2022年度预算追加334.47万元,其中2021年度本级财力结转44.31万元。2022年末财政拨款支出为95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31%。基本支出决算62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26万元;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数329.34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我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绩效预算、分配资金和部门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制度管理体系,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单位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预算控制比较薄弱,首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其次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对重点区域的关键岗位,未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对关键岗位施。
2、下步改进措施是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不够客观和公正,整改的方法是有待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学习。
3、强化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发现问题进行严惩。
4、部门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使预算支出达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增强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资金使用的预见性,增强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资金使用绩效表现情况等的自我评价,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执行情况良好。严格按照国家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公示,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会计股安排的时间内做好预算、决算级三公经费在省财政厅和香格里拉市门户网站中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绩效评价是一个全新的工作,绩效评价的方法及指标还有待完善,鉴于此,希望财政部门能加大绩效评价的培训力度,在每年绩效评价工作启动前,对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大家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水平,促进各部门按质按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2、 此次绩效评价开展得到了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绩效自评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单位将结合工作实际,单位领导和财务部的密切配合,打好组合拳。制定详细工作进度计划安排,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开源节流有效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强化财务管理。
3、由于财务人员需要应对的工作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格,觉得自身业务素质不够,希望财政部门多组织专业方面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2.doc
2023年6月5日